浙江日报讯 法庭内,唇枪舌剑;大街上,人们驻足观看,讨论案情……前段时间,海宁法院长安法庭门外,一场“户外庭审”正在进行。“户外庭审”其实是法庭通过一块约有10平方米左右的LED全彩屏幕,将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进行庭审直播,群众可在法庭外“旁听”。
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明。近年来,省高院推行阳光司法,促进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等方面公开,初步建立起案件信息网上录入、案件流程网上管理、司法活动网上监督、案件质量网上考核的审判权、执行权运作新机制。
目前,全省103个法院已全部建立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审务,推行网上预约立案、庭审直播、案件信息查询等便民措施;全省法院建成数字法庭1572个,开庭案件全程录音、录像,每个庭审案件都有庭审光盘附卷,让庭上片言只语均可再现。前段时间,在杭州中院,一起民事案件庭审结束后,书记员要原告在笔录上签字,没想到原告突然指着笔录上的一句话,拒绝签字。书记员立即找到中院负责信息技术的陈法官,调看庭审实况录音录像。原告看了之后无话可说,很快在笔录上签了名,一场原本说不清的争议顷刻消弭。
我省法院还开展远程庭审、提讯、质证等工作,仅在去年,全省法院就开展简易案件远程庭审、提讯1846次。现在,司法公开向前延伸至立案工作,向后则扩展到执行和减刑假释等工作。通过“浙江法院网”的案件进展查询系统、执行案件查询系统,当事人凭密码就可以查询到他所涉及案件审判、执行进展情况。案件的案号、立案日期、案由、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案件承办人和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案件流程等均一目了然。此外,对执行异议,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等事项,法院全部实行公开听证。
减刑假释进行公开审理,更保障了司法公正。2010年,杭州中院在全省率先对8名原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减刑、假释案件实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此后,嘉兴中院审监庭在嘉兴市看守所公开开庭审理了孟赛军等20人的减刑、假释案件,其中17人当庭核准减刑、1人核准假释,另有两人当庭未核准减刑。目前,这项工作已经推广到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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