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13日讯 站在加快“三城一市”建设的高度,站在对嘉兴人民负责的高度,站在对嘉兴历史负责的高度,面临科学发展水质考验的嘉兴,已经发出了振聋发聩的治水攻坚号令。
“到2012年底,力争全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年度考核合格。到2015年,在上游来水稳定改善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基本消灭劣五类水体,市域四类水为主体,提高三类水比重’的‘十二五’规划目标。到2020年,力争实现全市水质明显改善,达到全国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要求,河网自净能力基本恢复,‘水乡绿城’风貌充分显现。”对照无比清晰的治水目标,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水环境治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规划了一条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科学治水、综合治理、突出重点、有序实施、创新机制、联动推进的“嘉兴特色”治水路径。
解读一:用“河长制”诠释市委、市政府对治水的负责任态度
水环境问题牵涉领域众多,包罗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绝非环保、农经、水利、水务等单一职能部门所能应对。
根据《意见》安排,为全面提升水环境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嘉兴市将全面推行“河长制”。包括市委书记、市长在内的各级党政负责人都将带头担任所辖区内主要河流的“河长”,牵头负责所辖河流的水质改善工作。“河长”们不仅要对所负责河道的水质改善目标作出承诺,接受社会监督,还要接受“河长”保证金制度考核。
为加强对治水工作的组织领导,《意见》明确了市委、市政府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水环境治理和保护、重大问题研究、政策及年度目标制定、部门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即“市治水办”。“市治水办”除了汇聚合力推动治水,还要牵头定期对全市河流交接断面、河道水质进行考核、通报、督查。治水成效将成为嘉兴市干部选拔任免的重要依据,治水不力的县(市、区)有关领导将被行政问责。
一套由环保、公安、农经、国土、水利、建设、城管等部门组成的水环境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将继续保持对“涉水”违法打击的高压态势,对水环境污染事件“零容忍”,依法打击和严厉惩处污染直排、偷排漏排、违章搭建、私自占用河道、随意倾倒固体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
打赢治水攻坚战离不开群众的支持,为此,《意见》要求进一步畅通公众参与渠道,让广大群众成为水环境问题的监督者,环境保护的参与者,环境变好的见证者。
解读二:治水先“治猪”,解决严重影响水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
调查显示,畜禽养殖业污染和城镇生活污水是当前影响嘉兴市水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养殖业污染整治无疑已成为全市当前治水工作的重中之重。
根据《意见》提出的生猪养殖减量提质要求,全市将严格控制并逐步削减畜禽存栏总量,按照县域范围内每个生猪单位配套不少于一亩耕地的要求,分解量化各县(市、区)年度控制目标,并将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对生猪养殖重点区域下达年度强制性削减指标,同时,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养殖户调整养殖结构,推动畜禽养殖业转型升级。到2015年,全市生猪存栏控制在250万头以内。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还提出了在全市饮用水源地和水环境敏感区域划定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主要河道两岸200米范围内为禁养区,禁止生猪和规模化畜禽养殖,禁养区内已建设的生猪养殖场(户)应于2013年前予以关闭或搬迁。在限养区内,存栏量50头以上的养殖户须通过环保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并报农经部门备案。通过提高畜禽粪便收集利用率、畜禽养殖污水纳管、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等举措,大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
此外,《意见》再次明确,嘉兴市将通过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工业污染源头治理、加快推进城乡污水收集处理一体化管理新机制等三大系统性举措,展开治水全面攻坚。
解读三:突破常规展开科学治理,着力增强水体生态系统功能
河道淤积、水流不畅、水生态脆弱、水体自净能力弱等问题,都是水环境恶化的表现,也是水环境治理改善的制约因素,因此,要确保治水攻坚有成果,就必须导入科学治理。
在科学治水方面,《意见》要求全市结合“十二五”河道清淤规划和重点区域水环境治理需要,突出镇、村河道清淤,全面开展小河小浜和大河支流的清淤疏浚,加快河道轮疏步伐,将原定五年实施的河道疏浚任务提前一年完成,加强河道淤泥综合利用和生态化处置,探索淤泥无害化处置途径,杜绝河道淤泥乱堆乱放。
清淤的同时,嘉兴市还将根据《意见》指示,抓住机遇,实施水利建设“活水”工程,加快推进太湖流域治理项目实施,加快推进平湖塘延伸拓浚工程和扩大杭嘉湖南排工程等流域性骨干河流建设,并同步推进小河支流、断头浜整治,促进水体流动、提高河道畅通水平、提升水体自净功能。
“护水”是科学治水的一个重要环节,为营造全市河道良好的水生态系统,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和水环境容量,大力实施河道生态修复,加快饮用水源地生态湿地建设,充分发挥湿地生态修复功能,促进水质改善,也是《意见》为嘉兴市划定的一个科学治水重要方向。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