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盲目跳楼伤者自担主责 消防提醒掌握正确逃生法
2012年09月17日 16:29:20
新华网浙江频道9月15日电 浙江省嘉兴市消防部门提醒,发生火灾时应先判明火灾情况,掌握正确的逃生方法,盲目采取跳楼、跳窗等逃生方式极有可能导致受伤甚至死亡,并将自行承担大部分责任。
租住的房屋着火了,租客从二楼跳楼逃生结果受伤,谁承担主要责任?近日,嘉兴市秀洲区就判决了这样一起案件。法院审理认为,租客应承担85%的主责。理由是在发生火灾后租客未判明火灾情况,盲目跳楼造成自身受伤,对自身的损失应负主要责任。
记者15日从嘉兴市消防部门了解到,在我国每年的火灾事故中,有相当部分人死伤的直接原因就是盲目跳楼。在遭遇火灾时,人们往往惊慌失措,更有可能发生盲目追随的现象,而跳楼是一种很被动的做法。从统计数据来看,基本上是跳十个,其中九个会非死即伤,即使是二楼的高度跳到地上也十分危险。
秀洲消防大队的防火参谋黄姝表示,无论遇到哪种情况,不到万不得已,都不要直接跳楼。若真要跳楼自救,即使是在二楼这样的低楼层,也要用被褥、衣服、床单等制成简易逃生绳固定在窗台、床架或其他牢固物上,并向地下投掷一些棉被、沙发垫等物品增加缓冲,这样就可以抓住绳索沿外墙顺利逃生。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岳德亮
编辑:
柳博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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