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19日讯 非法贩卖私盐达17.25吨,获利近4000元,9月17日下午,台州市最大的一起贩卖私盐案在温岭市人民法院开庭。
此次非法贩卖私盐案件查获行动开展时,各县(市、区)盐务局对台州市的多个食品加工点进行了检查,在路桥一个点检查时,发现了大量私盐。经过顺藤摸瓜的排查,非法贩卖私盐的董某浮出水面。
董某是温岭人,平时他以卖蔬菜和海鲜为生。但是,除了贩卖蔬菜,他还有另一项“职业”——贩卖私盐。
据查,董某累计贩卖私盐达17.25吨。7月17日,董某被温岭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他的10包私盐被扣押,该批私盐每包重50公斤,共500公斤。
在法庭上,董某交代,从2011年1月份起,他开始向盐场和盐民购买私盐。他常以“蔬菜加工”为借口,购得大批量的私盐。随后,他将购买到的私盐分成小包,再偷偷地转手卖给一些如豆腐制作坊、咸菜作坊等食品加工点,从中赚取差价。一些菜场、小作坊等都曾是董某的“客户”。
董某说,每50公斤获取5元~10元的利润,在卖出了近340多包后,非法获利近4000元。说起来,董某还是个“累犯”,2004年至今,他因非法贩卖私盐就被查处了4次。
“贩卖私盐的行为扰乱了盐业的正常秩序。”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丛海鸣说,更重要的是,由盐民直接出售的私盐,大部分都未经过精加工,并不能直接食用。台州市居民食用的盐都属于加碘盐,碘缺乏人群如果长期食用未加碘的私盐,对身体有危害。因此,除了提醒非法分子不要为了蝇头小利触犯法律之外,有关部门更要提醒大家,不要为了贪图便宜而购买私盐,以免对自己的身体造成损害。
经法院核实,董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罚金1万元。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