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7日讯 昨天8点51分,丽水市区读者王先生打进晚报热线:我的孩子曾在报纸上发表过作文。昨天孩子高高兴兴从学校拿回来一封信,信是北京寄来的,落款是“中国青少年作家杯作品大赛评委会”,说我孩子的作文获得了银奖,要我交308元,可以获得他们的证书,并且可以在他们的刊物上刊登。这如果是正规的大赛,也算是好事情,但我查询了一番,发现这个事情不靠谱,是骗钱的,请你们关注下。
同一天,读者李女士也给晚报热线打来了电话:其女儿收到了一封信件,说是作文获奖了。她知道这个奖有问题,希望晚报提醒家长注意。
记者蓝义荣核实报道两份信件内容一致,同个“评委会”,同个“获奖奖项”、同个“收费标准”。
获奖通知书上写着:“你的作品将编入《中国青少年优秀作品选》。”同时说明:要获奖并编入《中国青少年优秀作品选》,首先要出钱订书,“起步”是308元(共10册)。该通知书上盖有“北京千千结文化中心”、“中国青少年作家协会”、“中国青少年作家杯作品大赛组委会”等印章。记者联系了“北京千千结文化中心”,以获奖学生家长的名义进行了咨询。问起为何小孩没有参赛就拿到大奖时,对方称是编辑或者读者推荐的。如果不订书,就视为作者自动放弃获奖资格。
记者以“北京千千结文化中心”为关键字键入百度进行搜索,发现了大量类似投诉以及媒体报道。《厦门商报》“向日葵小记者周刊”报道,当地有12位同学“获奖”,家长提出疑问后当地媒体进行了调查采访,在北京工商局网站上查询到,北京千千结文化中心成立于2008年12月5日,注册资本仅为1万元,是个人独资企业。
“拿钱获奖”的把戏其实已经不是新鲜事,那么这些“评委会”是怎么评奖的呢?丽水市工商局一位执法人员介绍说:这些发“评奖通知”的公司,平时专门关注全国各地的一些报刊、杂志,收集资料,一旦发现“目标”,就会根据作品后面附的作者资料,发来获奖通知或者入选通知。收到一定数量的汇款后,他们有可能真的就将这些“获奖作品”集结成册,并将印刷的书籍邮寄过去。这样的书没有多少含金量可言,目的就是通过这个方式赚钱。在此提醒家长:遇到这样的“好事”,还是要和孩子说清楚,千万别去花钱拿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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