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9月28日讯 外东山弄背靠浙江大学玉泉小区,走上十来分钟就到曲院风荷。小区虽老,但闹中取静,桂花飘香。不过居民老陈没有好心情,他刚刚把房子装修一新,本打算国庆前搬进去,却在家门口看到了贴着的法院传票。物业公司告了老陈,多年不交物管费。老陈的理由是,我楼上的违章建筑不解决,这物管费我是不交的。
平改坡变成了7楼独占的跃层
外东山弄小区的房子大约建于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多层。目前,二手房市场上的挂价在3.6万/平方米。老陈所住的那一栋位于山坡,视野开阔。老陈住6楼,矛盾焦点直指7楼。
老陈说,大约十年前,701因为动了屋顶结构,加盖顶棚,使得水管出了问题,5楼、6楼好几户人家都遭了殃,后来7楼赔偿了邻居一部分损失,双方商定,等到平改坡以后,就把那个顶棚拆掉。
2007年,小区平改坡,没想到,701的顶棚不仅没拆,还进一步挑高。“不知道是不是施工队收了好处,7楼现在变跃层了,里头改成房间大做文章。”老陈说,之后702、703也一同把楼上改造了起来,有的搭建了鸽子棚,有的搭建了阁楼。
现场看来,相比其他楼,老陈家那栋的顶楼确实有点突兀,那个尖顶挑得特别高。
7楼住户没在家,不过7楼以上,原本通向平台的位置,现在设了门加了锁。其他住户确实上不去了。陈先生觉得7楼以上是公共区域,是消防通道,现在被7楼住户独占,不合适也不安全。
记者从东山弄社区了解到,老陈和7楼的纠纷确实闹了好几年。当年701自行盖顶棚,是因为屋顶漏雨很厉害。后来平改坡后,社区、街道出面协调过,没什么进一步的解决方案。城管也出过整改通知,但7楼不整改,也就没下文了。
这回物业起诉,倒不是仅仅告老陈一家,而是将长年不交物业费的多位业主一并告了。
起诉之前与业主也都沟通过,老陈的反应是,告吧,我也正好要找个地方去说理。老陈请了律师。
记者在小区里转了一圈,平改坡被独占利用的不止老陈这一栋,另外,有的一楼往外多搭了好几个房间,变成了群租房,典型的违章建筑。
老陈与7楼的纠纷涉及到好几个法律问题,记者请教了浙江腾飞金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浙江省直律协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陈钟律师。
问题一:不交物管费有没有道理
从百姓的情理上来说,老陈的道理很多人能理解,物业没有实施好监管责任,所以我不交物业管理费。但是,这是两个法律关系。一个是7楼独占平改坡,侵害业主(包括老陈)权益的是7楼住户。第二个是物业公司与业主老陈之间,物业公司履行了一定的管理职能,老陈就应该交物管费。老陈以此为不交费的理由,似乎不太站得住脚。
问题二:谁应该出来承担责任
陈钟说,如果老陈要通过诉讼来解决这个问题,他可以告7楼住户(擅自改变屋顶面貌),也可以告当初平改坡的施工单位。
还可以追问一下,这栋楼的平改坡是如何通过验收的,是谁来验收的,验收后发现与图纸不符有无要求整改,如果发出过整改通知书,而迟迟没有整改,那责任还在施工单位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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