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杭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发布了《关于调整杭州市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及月缴存额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的月缴存额标准有所提高,其中提高最多的每月要多缴存113元。新标准自10月1日起执行,至2013年9月30日止。
刚发布的通知明确,“职工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且自2012年10月1日起月缴存额在132元(2011年杭州市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1310元×5%的2倍)及以上的,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去年能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最低缴存额为131元,前后仅相差1元。
住房公积金要贷15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个人月缴存额标准都有所提高。通知称,“职工月缴存额低于454元(2011年杭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54408元/12×5%的2倍)的,最高可贷额度为15万元。”去年最低缴存额是406元,比较之下,今年提高了48元。
还有,“职工月缴存额高于454元(含)、低于1088元(2011年杭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54408元/12×12%的2倍)的,最高可贷额度为30万元。”而去年这个贷款额度要求的月缴存标准为高于406元(含)、低于975元。今年这个贷款额的最低限和最高限分别提高了48元和113元。
个人要贷50万元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标准可提高了不少。通知明确“职工月缴存额高于1088元(含)的,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这个比去年缴存标准高了113元。
通知对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要求不变。即职工及其配偶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合计可贷额度不得超过80万元。
10月8日起,杭州公积金中心新服务网点—下沙管理部正式进驻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对外服务。这样,杭州市区就有市民之家、滨江管理部、下沙管理部三个可以通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服务网点。今后,位于下沙的单位和职工可以就近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了。
新设立的下沙管理部在业务办理范围、服务职能等方面和市民之家服务网点基本一致。需特别提醒的是,由于中心归集银行未进驻,新网点提取业务全部采用卡折转账提取方式,暂不提供存单提取方式。市民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可以直接将其转入自己的银行账户(本人本市工行、建行存折或借记卡),资金即时到账。
下沙管理部地址:杭州(下沙)金沙大道600号市民中心东楼一楼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3:30-16:30
客服热线: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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