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我叫医保卡,全称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别看我其貌不扬,从“出生”到现在也不过刚满10周岁,但说起我的故事,却是一串又一串。
在讲我的故事之前,还是先听听我的“前传”吧。我的“前身”——农村合作医疗起始于20世纪六十年代,由生产队和农民个人共同出资实行医疗互助,对农民的医疗费用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八十年代末,随着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合作医疗覆盖率从几乎100%降到了3%。之后,从20世纪九十年代初起,我省又开始逐步恢复农村合作医疗。
然而,直到新世纪之初,我才真正“出生”。2002年10月,党的十六大前夕,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号召在全国推行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重点解决农民因患大病而出现的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并从2003年起,在我国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部各选出一个省份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改革的试点省。浙江作为东部沿海发达地区试点入选。
从这年起,我省连续八年将我的事情列进了全省“十大民生实事”之一。我的命运,也从此有了大改变。财政出大头,个人出一点,全省拥有新农合卡的农民数量,开始一路飙升:2003年,831万人;2004年,1873万人;2005年,2478万人……而到了2011年,这个数字达到了2871万人。也就是说,全省97.5%的农民都有了新农合卡,几乎人手一张。
要问我的好处在哪里,我的“主人”们最清楚。2003年,在率先开始新农合试点的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3个试点县之一的开化县,我最早的“主人”之一、农民老李,个人每年只花了20元的费用,加上政府补贴的20元钱,就把我“买”了回去。这年夏天,他因为癌症住进了医院,治疗费用总共2.7万元,人还没出院,县领导就送去了1.3万元合作医疗报销款。
像这样的故事,我实在是讲不完。因为有了我,2003年到2011年,总共有2.9亿人次的农民拿到了总计324亿元的医药费报销款。“病痛无情我有情。”——这句话,用在我身上一点都不夸张。
我的变化,远远不止这些:10年前,我的“主人”们要拿着医药费发票,来回奔波好几趟,才能拿到报销款,而现在,医院看完病现场就能报销;10年前,住院报销比例只有29.4%,而现在已经到了63.4%。
在2009年,我迎来了新的转折点——新医改。这之后,我以及我的两位兄弟——职工医保卡、城镇居民医保卡——“势力范围”也大大扩大。
就说我吧,原先不能报销或报销很少的尿毒症、儿童白血病等20类病种,也从2010年起先后被纳入到农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报销比例达到了70%,加上民政救助、慈善救济等,实际报销比例可达90%以上。
到现在,“我们仨”的覆盖人群已经有4991.2万人,占全省人口总数的97%以上。无论是老人、儿童、大学生,还是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困难企业职工,或是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也统统都成了我们的“主人”。
岁月无声,悄然滑过。10年间,我见证着自己的成长,也感知着这个时代,一个人人享有医保、人人病有所医的伟大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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