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1日讯 昨天,嵊州市人民法院审判庭上的被告人队伍可谓“浩浩荡荡”,达23人之多。这些人,都与一系列盗剪香榧枝条和盗挖香榧苗木的案件有关。其中13名被告“奋战”在偷盗一线,10名被告销售榧枝和榧苗。
香榧是嵊州山区农民的“摇钱树”,青果价格连年攀升。在这一行情的带动下,香榧苗木和作为扦插用的榧枝插头价格也水涨船高。于是,有人看中了里面的“商机”。
从2010年年初开始,嵊州市谷来镇、绍兴县稽东镇一带的榧农,不断到派出所报案,称自家种在山上、田里的香榧树被剪枝、苗木被盗。到去年年底,榧农报案达20余次。
谁是这田野上神出鬼没的盗窃“硕鼠”?嵊州警方在摸排之后,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几个香榧专业村的农民。经过深挖,最后,警方查出偷盗榧枝榧苗的犯罪嫌疑人13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嫌疑人10人。
陶某是其中一人。2010年2月的一天,他首次作案,与李某、马某等人,来到绍兴县稽东镇新上王村的山里,盗剪了价值3000多元的3000多个香榧插头。但在盗剪过程中,被巡山的村民发现,几个人丢下插头逃跑。
半年多之后,这几个人再次出手。这回,他们把目标锁定在了同村榧农的地头。一天,陶某跟李某来到山上,盗窃了1000多个榧树插头,然后出售。因为得手顺利,他们更加肆无忌惮,去年年初,又分别在嵊州和绍兴县山区作案两次。
去年下半年之后,他们的队伍不断“壮大”,作案也越发频繁。去年底至今年初的3个月时间里,陶某等人作案就达14次。此时,他们一般由三五人协同作案,有时还驾驶机动车大搞一票。盗窃得手后,偷窃所得全部通过当地榧枝和榧苗贩销户进行销售。
昨天,嵊州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定,陶某实施盗窃17起,窃得财物价值13.2万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徐某等其余12名被告,分别被判处半年至7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另10名参与销售榧枝和榧苗的被告,也受到了相应的法律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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