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录用的新员工一夜之间不见 原来是借应聘之名偷盗
2012年10月11日 07:58:47
浙江在线10月11日讯 都说找工作不容易,可有人应聘进了单位后放着好好的工作不干,却专门干那些鸡鸣狗盗的勾当。近日,江西小伙徐某就因为涉嫌盗窃罪,被越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1000元罚金,教训深刻!
借应聘之名进公司,实则为偷盗东西,徐某曾用这一伎俩屡试不爽。今年3月份,32岁的江西人徐某被绍兴某工艺装饰部录用了。本想着小伙子会珍惜这样的就业机会好好工作,但结果却出人意外。不久,徐某便以上下班不方便为由,向老板提出了借用电瓶车作为交通工具的请求。征得老板同意后,徐某并没有踏实工作,而是于当晚将电瓶车卖掉后消失了。
4月份的一天,徐某又利用其之前在绍兴红星美凯龙附近的某广告公司做过电工,熟悉公司环境的便利条件,晚上轻松潜入该公司偷得钻机、电缆线等财物若干,并连夜将偷得的财物卖掉。6月份的一天,徐某看到网上消息,称绍兴某彩印厂在招工,遂前去应聘电焊工,录用后干了没几天,徐某又动起了歪脑筋,他趁着下班时间,老板和工人们都不在,偷了一些不锈钢和电线就消失了。过了没几天,徐某又在网上看到灵芝镇某甲鱼场在招工,便前去应聘电焊工。到了新单位后徐某并不是好好工作,而是尽快摸清了地形,于当天晚上就偷了2把焊枪、焊线和电瓶车……
东窗事发后,在看守所的徐某后悔莫及,坦言自己好吃懒做,觉得干活太累,就想到了去偷东西。而单位里放电工用品的仓库往往都不上锁,他便轻而易举地将里面的东西占为己有,偷着偷着便偷上了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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