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贿赂干部落马红娘难逃 温岭首例介绍贿赂案被诉
2012年10月15日 09:20:39
浙江在线10月15日讯 替人出面说情送钱,自己没得一点好处,却惹上了职务犯罪的官司。10月12日,温岭市检察院以介绍贿赂罪对蔡某提起公诉。据悉,这是该院办理的首例介绍贿赂案。
蔡某,今年39岁,是台州某传媒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蔡某有个很铁的朋友叫任洪斌,先后在温岭大溪、城东工商所任副所长。因这一层关系,经常有商家在被工商所查办时,为了免受处罚找到蔡某帮忙说情。
2010年下半年,温岭一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因超范围经营危险化学品被温岭城东工商所查获。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联系上了蔡某,拜托蔡某向任洪斌说说好话。随后,蔡某将陈某给的1.5万元购物券送给了任洪斌,陈某公司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只被行政指导责令改正。此外,蔡某还有3次帮人说情,送了9万元贿款给任洪斌。
今年6月19日,任洪斌因受贿25.7万元被温岭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任洪斌被查后,蔡某很快落了网。
温岭市检察院认为,蔡某多次介绍个人和单位向国家行政执法人员行贿数额达10.5万元,情节严重,应以介绍贿赂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每日关注
相关阅读
版权和免责申明
微信分享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浙江即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