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贿罪玩忽职守罪 嘉善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被诉
2012年10月16日 15:14:11
浙江在线10月16日讯 昨天,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海盐县检察院12日以涉嫌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对嘉善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黄晓明依法提起公诉。
经检察机关查明,2003年至2012年间,黄晓明在担任嘉善县副县长、嘉善县交通局局长、嘉善县建设局局长兼任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嘉善县中国木业城筹备组组长、嘉善中国木业城管理委员会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建设、工程承接、工程款支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70余万元。同时,2010年,黄晓明在担任嘉善县副县长兼任县土地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及下设办公室主任期间,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致使国家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300余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黄晓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又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国家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上千万元,应当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应数罪并罚。
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编辑:
沈正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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