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8日讯 针对危化品使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频发、易发的特点,为不断加强危化品使用企业的安全监管,嘉兴市安监局在下发《关于立即开展光伏等行业使用危险化学品情况排摸的通知》(嘉安监危化〔2011〕121号)和《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嘉安监〔2012〕21号)的基础上,近期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嘉安监〔2012〕142号),进一步明确危化品使用企业安全监管重点。
摸清危化品使用企业“底数”
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我市将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列入首批重点监管的危化品、危化品月使用量超过20吨或储存量超过2吨、使用危化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和使用危化品名录的第2类第1项易燃气体、第2类第3项有毒气体、第3类第1项低闪点液体和第2项中闪点液体等企业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建立了危化品使用企业档案。
强化危化品使用环节的监管措施
为强化危化品使用环节的监管措施,我市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进行现状安全评价,并报县级安监部门备案;二是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按照规模以上企业2013年底前全部达标的要求推进;三是加强危化品使用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和《浙江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59号)执行;四是落实危化品使用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危化品的储存管理、安全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废旧化工装置维修拆除过程和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
加强危化品使用企业安全宣传教育
按照相关规定,我市要求,危化品使用企业主要负责人等三类人员应持证上岗;新职工要经过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每一个上岗工人都应做到“三懂四会”(即懂生产原理、懂工艺流程、懂设备构造,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和处理事故、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防护器材);把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情况纳入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对发现的“三违”现象及时制止、依法处理。
另据悉,我市还深化危化品使用企业的隐患排查整治,通过组织专家开展对危化品使用企业的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行动,督促企业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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