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省出现的第二例房产捐赠。
10月19日,89岁老人陈新宇,向新昌县红十字会捐赠了一套房产,设立“陈新宇博爱基金”。
捐赠的房子位于新昌县城南明街道水弄巷,土地面积89.38平方米,房产面积106.86平方米。
按照老人意愿,县红十字会将在老人过世后通过房产拍卖或拆迁项目将房产变现,并将这笔资金用于助学助困。
这已经不是老人第一次作捐赠了。事实上,他长期热心于助困助学的公益事业。
保姆说,老人以前就资助过一些贫困学生,看到报纸上谁家有困难了,就按照报纸上的信息给人汇钱过去。
满腔热情
投身“农业合作化”运动
陈新宇出生于1924年11月,从小爱看书,求进步,曾经担任过新昌中学的学生会主席。1955年7月,热诚满腔的陈新宇毫不犹豫地离城返村,积极投入到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去,成为一名专职的办社干部。
“我爱农村,我回到农村来了,亲爱的,熟悉的农友们,我将随你们一道前进,直到把我们的合作社变成社会主义的集体农庄!”这是陈新宇发表在《浙江日报》的一篇题为《我爱农村》的文章上的一句话。
1958年,为了“支援新昌合作化”,原本在萧山工作的陈新宇被调到了新昌。
转变观念
提倡“包产到户”
上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出现了全国性的粮食短缺和饥荒。新昌也不例外。1960年冬,饥荒难耐之下,新昌农民自发地开始了“包产到户”。为了抑制苗头,陈新宇积极宣传集体生产的优越性,却发现农民包产到户的星火愈演愈烈。在一次生产队评分会上,这样的分歧更是形成了公开争辩。
会后,陈新宇认真总结大家意见。加上自己在实际工作中了解到的情况,陈新宇也改变了“旧观念”,站到了“包产到户”这一边。他认为,对个体生产不能再抱敌对态度了,集中与分散应该“因事制宜,各取所长”。
1961年,他先后撰写了《关于包产到户问题》、《关于当前农村阶级分析问题》等文章,并在两天两夜的思想斗争后,把文章寄往《人民日报》。而在之后的一年时间,新的文章还在陆陆续续寄出,接连的八九封信,只为顽强反映包产到户问题。
孤独坚持惨遭迫害
十多年后终得平反
然而,陈新宇知道,这样的坚持是有风险的——好在自己没有成家,没有牵挂,可以拼一拼。从寄出第一篇文章开始,他便暗下决心,不谈恋爱、远离亲友,为的是不连累身边的人。
陈新宇的坚持,似乎迎来了一些希望。
在记忆中,他曾连续收到《人民日报》寄来的稿费,共25元5角。
《人民日报》的回信中,也曾透露出了“中央尚在研究”迹象。
1961年的8月,他的文章还在省委农村工作部召开的经营管理座谈会上得到充分肯定。会上,陈新宇得到的评价是“敢钻研,敢反映,敢逐潮流”。
可好景不长,陈新宇的努力在那个特定的历史时期遭到了批判。中央领导曾点名批评这位提倡农民“单干”的“单干理论家”。文化大革命时期,他更是被划为了“右派”,遭受了种种迫害。
直到1979年,陈新宇才被撤销了“审查”,并分配到新昌县日用品公司(后来的供销社)工作。1982年,正式得以平反昭雪。此时的陈新宇快到退休年龄了。
退休后,陈新宇无偿地参与县里的文史编撰工作,空余时间依然关注着农村的发展状况。他经常到农村实地调研考察,并发表文章。
读书看报关注农村
与时俱进总有新观点
如今,陈新宇老人依然居住在这套房子里,有一位保姆照顾他的生活起居。
在生活上,老人还保持着勤俭节约的老习惯——舍不得吃肉,除非保姆硬塞给他;舍不得穿贵的,买衣服一般就是六七十块钱的。
尽管腿脚不便,说话也含糊不清了,但老人头脑清醒,眼力甚好。他每天坚持看书、看报,尤其关心中国农村问题,只为保持“与时俱进”。
“现在‘包产到户’已经不适用了!”这是陈新宇对农村农业发展新形势的新判断。
【链接】
据新昌县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潘渌淳介绍,我省第一例房产捐赠出现在舟山。
舟山是香港同胞乐秀丽老人的故乡。2007年年初,老人有意将其先父遗留的一栋房产捐赠给舟山市红十字会,并改建成公益性老人院。房产坐落于定海城关,47.69平方米。
2007年3月,舟山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克服种种困难,做好了房产退租回收和改建老人院设计方案等前期工作,并专程赴港办理了捐赠公证和房产改建方案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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