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3日讯 与隋唐运河、京杭大运河一起列入大运河遗产的浙东运河,也将得到整体保护。近日,国家文化部签发部长令,从10月1日起,《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开始实施。根据这个管理办法,浙东运河上的水工遗存,各类伴生历史遗存、历史街区村镇,以及相关联的环境景观等,都将得到整体保护。
10月17日,浙江文物专家专程考察了浙东运河绍兴县段,尤其是古纤道西段,提出了环境整治要求。
浙东运河绍兴县段全长24.3公里,基本呈东西走向,紧贴104国道和杭甬铁路,涉及钱清、湖塘、柯岩、华舍、柯桥、陶堰等6个镇(街道),穿越大小河道20余条,沟通了鉴湖、大坂湖、瓜渚湖、大百家湖、白塔洋等湖泊,连接起古纤道等各类文物史迹达138处。其中,古纤道作为一个遗产点,已列入大运河申遗的预备名单。
近年来,浙东运河的环境状况有所改善,但视野所及,仍有许多卫生死角,不少地段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成堆。沿线运河水质也令人担忧,不排除有企业偷漏排工业污水。
文物专家要求,凡是视野所及刺眼的、不协调的东西,都要进行整改。沿途杂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废弃的电线杆等要清理;古纤道南侧的通信电缆、电线要入地;104国道上的雨水排放口,原先排入浙东运河,而且露出的排放口正对着古运河,影响环境,也要整改。
为配合大运河申遗,目前,绍兴县文物部门正在制定环境整治方案,明年4月底以前完成整治,6月迎接国家文物局的检查。
据了解,《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出台后,在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划定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工程建设,实行建设项目遗产影响评价制度,并将受到更严格的限制。除防洪、航道疏浚、水工设施维护、输水河道工程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进行破坏大运河遗产本体的工程建设。将大运河遗产所在地辟为参观游览区,必须保障公众和大运河遗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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