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5日讯 昨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居亚平,副主任雷长林、王延生、汪惠芳、赵正良、俞顺虎、童建中、范根才,秘书长柴伊玲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情况的报告和市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召开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通过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和选举的市六届人大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和有关人事任免。
道路交通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道路交通安全和通行畅通是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级人大代表关注的热点。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意在推动城区交通秩序管理改善,解决群众行车难、停放难问题,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居亚平对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宣传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推进市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等方面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并指出,要多措并举,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不断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强化政府领导,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和安全管理责任机制,着力解决建设和管理体制不顺问题。强化建设管理,加大投入,加强停车场规划建设;改革停车场收费制度,探索停车产业化新路径,建立引导机动车向小区、公共停车场、地下空间、城市外围停放的收费制度,坚决遏制机动车乱停、乱放。加大教育执法力度,通过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社会化宣传教育、专项整治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等措施,着力解决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加强部门联动,分步实施,整治规范残疾车非法运营问题。加强督促协调,督促各保险公司认真执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解决摩托车、拖拉机保险落实难问题。
针对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居亚平要求,要健全法律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在营造良好氛围上再下功夫,抓住重点和薄弱环节,在提高监督实效上再下功夫,加强协调配合,在完善工作机制制度上再下功夫,加强自身建设,在提高监督水平上再下功夫,不断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实效。
市委常委、公安局长王建到会作《关于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情况的报告》。副市长胡仲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章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颖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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