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7日讯 花费双方父母一辈子的积蓄,吴小姐和男友凑齐216万余元购买了滨江锦绣江南的一套二手房,他们打算装修后用做婚房。
拿到“三证”后,却被告知,这套房子已在他们买房前出租给了他人,租期20年。突然冒出的租客,让吴小姐一方感到震惊。交涉无果后,吴小姐一方将原房东及中介告上法院。
拿到“三证”后
才知房子另有20年的租约
吴小姐是杭州本地人,今年23岁,她有个交往多年的男友,两人计划明年1月结婚,准备婚房是他们今年的头等大事。
今年7月底,他们通过卓家房产中介,看中了下滨江锦绣江南小区一处114平方米的房产。房子是原房东委托中间人卖的,中间人手里有经过公证的原房东卖房委托书,加上房价比市价低不少,吴小姐和男友从看房到买房用了不到一个月时间,就全额支付了216.7万房款(198万元房款+18万余元税费)。
今年8月6日下午4点多,吴小姐和男友从中介手里拿到“三证”。到了8月6日晚7点左右,中介又通知说有事情协商,吴小姐和男友在中介处见到了原房东,这时中介告诉吴小姐他们,房子搬不进去了,因为原房东与他人有20年的租约,现在房子门锁已经被租客换掉了。
租客不肯搬走
买家状告原房东和中介
让吴小姐和男友气愤的是,卓家房产中介可能早就知道锦绣江南这套房子存在复杂的纠纷,但中介并没有将实情说出。为了争夺房子,租客与吴小姐他们互相之间多次报警,警方表示属于民事纠纷,建议走法律程序。
随后,吴小姐和男友以原房东王某及卓家房产中介欺诈为由,将对方告上滨江法院,他们提出的诉讼请求包括房产转让合同有效、判令原房东和卓家房产中介赔偿38万元违约金、退还中介费等6项。
租客刘某聘请了两位代理律师,作为法院追加的第三人出现在法庭上。
论辩围绕原房东与租客刘某之间20年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展开。租客刘某的代理律师提出,吴小姐和男友拿回房子可以,前提是吴小姐和男友必须归还刘某支付给原房东的20年租金,因为法律上有“买卖不破租赁”的说法。
“租房合同是假的!”原房东王某在法庭上一再强调,所谓的“租客”刘某其实是放高利贷的,签订租赁合同是为了掩盖放高利贷的违法事实。王某说,自己今年3月至5月先后向刘某借了90万元的高利贷,期间归还了60万元的本息,到6月份刘某还向他发律师函,要求本息再还94.5万元。
王某向法庭举证说,刘某为了催收高利贷,与其他借款者都签订了类似的房屋租赁合同,其中有一借款者与刘某签订了农民房50年的出租合同。
吴小姐一方与原房东都希望法院先将刘某放高利贷涉嫌非法经营犯罪移交警方处理。庭审从昨日下午2点开始,一直持续到深夜,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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