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8月1日开始,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启用了个人征信系统的新版信用报告(即2011版信用报告),个人征信系统的所有接入机构都应查询新版信用报告并以其为准。新版信用报告的最大特点是,信用报告只展示消费者“最近”5年内的逾期记录。这也就意味着以往消费者无心或有意的“信用逾期记录”都不会伴随一生,只要过了5年时间,都可以以“清白”示人。
信用污点“无期”变“5年”
按照老版的信用报告,对逾期信息的展示期限没有作出规定,消费者(信息主体)发生过的逾期信息,即使已还清欠款,仍将被一直展示在信用报告中。
而新版信用报告逾期信息只展示最近5年内的逾期记录。
逾期展示的时间从原来的“永久展示”到现在只保留“5年”,有助于消费者重建信用,同时也有利于引导消费者积累良好的信用记录。对商业银行来说,也有利于其全面、客观评估信用风险。
据了解,目前西方已经普遍建立了个人信用制度,个人可以通过信用记录获得支付能力而进行消费、投资和经营。个人信用可以通过一系列有效的数据、事实和行为来表明,良好的个人信用档案可以视作个人的第二张身份证。
而最近几年,我国信用体系建设得到了快速发展。但由于以往的观念陈旧,信用记录报告被看得过于神秘和死板,常常让消费者因为一时疏忽而一辈子都带着“信用污点”,缺乏人性化。
银行对“两年内污点”特别敏感
记者将自己的身份信息输入某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中,发现银行征信系统的明细时间主要体现在最近两年,包括刷卡、还款、贷款等情况。而近5年的所有的“逾期记录”也会被告知“发生时间”、“逾期天数”,让银行在查证时可以有迹可循。
“对于银行来说,近两年的信用污点是最敏感的,尤其是那些做信用贷款的客户。”在这家银行个人信贷部工作的车先生表示,“近两年的信用记录不好,不仅要影响利率水平和贷款发放的金额,甚至还要被银行拒绝贷款。”根据这家银行的放贷政策,两年内如果客户连续3次或者累计6次逾期还款,银行就不予放款。
来自每日商报 作者:洪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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