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2日讯 嘉兴健身场馆示范单位评选马上要启动啦!只要是本市范围内的经营性健身场馆,只要符合申报条件,均可申报参加评选。这是记者昨天从市体育局获得的消息,据悉,这也是我市首次举行这类活动。
作为今年我市民生项目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最终评选出的健身场馆示范单位将获得政府一定奖励,同时也需承担部分公益职能。为确保该活动的持续性、公正性,我市将两年举办一次,实行优胜劣汰,动态评选。
“这几年,我市运动场馆建设不断加快,全民健身氛围日渐浓厚。目前,仅市本级就有大大小小50多家社会经营性健身场馆,其中较大规模的有十多家,服务项目涉及综合类、羽毛球、乒乓球、游泳、网球等。”市体育局副局长王伟荣表示,我市首次启动全市健身场馆示范单位评选活动,旨在积极培育、引导、鼓励经营性健身场馆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品质,参与公益事业,弥补公共场馆资源的不足,丰富和完善体育公共服务,促进健身服务业的发展,提升我市体育产业水平,为嘉兴文化大市建设添砖加瓦。
据介绍,参选者必须是个体工商户或企业法人,已从事体育经济活动两年以上,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障措施等。在运动健身项目的场地规模上,也是有一定要求的。比如,综合性运动健身场馆建筑面积不能少于1200平方米;单一乒乓球馆乒乓球台不少于10张,使用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单一羽毛球馆场地不少于6片,使用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其他场馆(跆拳道、武术馆、瑜伽馆等)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200平方米。
由于经营性健身单位担负着对健身人员科学的健身指导工作,因此,对这类健身场馆中的专业指导人员配备,也是有要求的。比如,开展单一项目的场馆,至少配备2名二级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其中开办游泳场所的,按国家标准规定,配备相应数额的游泳救生员);开展综合性项目的场馆,每500平方米配备不少于1名二级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
记者了解到,最终评选出来的健身场馆示范单位,将获得政府一定奖励,奖励主要用于健身场馆设施设备投入、专业人员的培训和活动的开展等。同时,示范单位也必须承担起部分公益职责,比如,分时段对参加运动健身的市民实行优惠,在全国“全民健身日”等规定时间向市民优惠或免费开放等。
如果你正在经营健身会所、俱乐部,并且觉得自己做得还不错,如果你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并且有一份公益体育心,不妨来参与嘉兴健身场馆示范单位评选,详情可联系市体育局咨询,电话:8222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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