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6日讯 今年8月,台风“海葵”肆虐浙江,在宁波工作的江西小伙阿文因此受了伤。他被一扇从天而降的窗户玻璃砸中,破了相。
阿文今年24岁,是个英俊帅气的小伙。8月7日晚,台风“海葵”靠近宁波,刮起了大风。晚上11点多,风势有所减弱,阿文便开着公司的面包车赶去海曙区段塘附近送货。
阿文把车子停在段塘路上一家宾馆停车场等人时,突然一声巨响,坐在驾驶室的阿文感到脸上阵阵剧痛,用手一摸,满脸是血,还有扎手的玻璃渣子。
阿文因惊吓和剧痛一下懵了,等他回过神来才发现,原来是一扇玻璃窗从天而降,砸中了汽车前挡和驾驶室左侧玻璃。
这扇玻璃窗是从这家宾馆顶楼的一间客房被风刮落下来的。挡风玻璃被砸碎后,玻璃碎片溅射到了阿文脸上,顿时血流满面。
阿文立刻被送往医院急救,后又接受住院治疗。脸上的伤口已造成一道3厘米长的疤痕,让原本帅气的小文破了相。
8月24日,在花去2300多元医药费后,医院出具了诊断意见书,建议等一年后进行整形手术,手术费约需2.5万元。
于是阿文将宾馆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车辆修理费、律师费、后续治疗费共4万余元,此外还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
小文认为,自己才24岁,风华正茂,现在却需要整容才能修复面部疤痕,而且手术后能否完全修复还成问题,这对以后自己的工作、生活都造成了影响。
宾馆方则认为,事故是由台风引起的,而且小文大半夜出车也有违常理,所以尽管宾馆方愿意承担一定赔偿责任,但也应适当减轻责任比例。
对此,小文则表示,台风天宾馆更应该做好防范措施,尽到检查安全责任,所以这不该成为宾馆的免责理由。
海曙法院审理后认为,建筑物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的发生是因宾馆管理不当,导致阿文头部、面部受伤,因此应当赔偿阿文的医药费、车辆维修费、后续治疗费等费用。而至于阿文提到的精神损失费,法院认为,事故造成阿文面部留下疤痕,对面容形象造成一定影响,酌情判定宾馆赔偿阿文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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