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平阳县气象局防雷所所长以受贿罪一审获刑三年
2012年11月07日 14:11:01
浙江在线11月07日讯
传统印象中,气象局通常被认为是“清水衙门”。不过,平阳县气象局原防雷所所长项某却“因地制宜”,利用手中防雷工程审核、验收的职权多次受贿。近日,平阳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项某有期徒刑三年。
项某,案发前系平阳县气象局班子成员、基建办主任。2006年至2009年间,时任气象局下属的防雷检测所所长的项某,利用其对平阳县防雷工程审批、施工监督、竣工验收及分管温州某防雷工程有限公司平阳分公司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74300元。
2006年至2007年间,郑甲为感谢项某对其公司的照顾,先后四次送给项某40000元,项某予以收受。 2007年,郑乙为感谢项某对其在平阳县防雷工程验收上的照顾,送给项某5000元,项某予以收受。 2007年,项某帮助郑丙所在的电器公司承揽到一避雷器业务,在其照顾下,该防雷工程顺利通过验收,郑丙为感谢项某,先后两次送其财物合计9300元,项某予以收受。 2009年,赖某为感谢项某的照顾,送给项某20000元,项某予以收受。
今年7月5日,项某因违纪问题被带到当地纪委,后交代办案部门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并退出赃款人民币743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项某身为国有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达人民币74300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项某犯罪后能自首,且其亲属已代为退清赃款,依法予以减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每日关注
相关阅读
版权和免责申明
- 学军中学八名高中大男生 破了拥堵难题厕所长龙没了
- 萧山区看守所副所长楼飞华 楼警官和"印象楼塔"
- 萧山区看守所副所长楼飞华 楼警官和他的"印象楼塔"
- 原泰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钱庆法犯受贿罪一审被判刑
- 涉嫌受贿罪玩忽职守罪 嘉善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被诉
微信分享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浙江即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