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部分新社会组织党建各自为阵、标准模糊的现象,建议在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中建立综合量化评估体系,通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增强新社会组织及其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实现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具体做法为:建立评估主体——规范评估流程——细化评估项目——严格评估标准——加强评估运用。通过综合量化评估,最终实现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推动新社会组织党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项目背景
党的十八提出要“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当前,社会组织特别是新社会组织正逐渐由社会的补充、桥梁和纽带,转变为社会表达和治理的重要力量,在社会参与和社会动员、社会治理和民主自治、社会监督和制约权力等方面作用尤为显著,这给基层的民主治理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也为基层党建工作开辟了新领域。以宁波市江北区孔浦街道为例,全街道共有85家新社会组织,参加新社会组织人员5000余人,其中民政登记41家、工商注册10家、街道备案34家。这一庞大的新社会组织队伍对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反映公众诉求、整合社会力量、化解社会矛盾等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而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探索建立新社会组织党建综合量化评估体系,对于发挥好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政治引领作用,推进新社会组织党建整体水平提高,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项目构想
1、建立评估主体——新社会组织党建评估小组。要进行新社会组织党建综合量化评估,首先要加强评估主体建设。建议在区、街道(镇)层面成立新社会组织党建服务中心,分两级建立新社会组织党建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由区委两新工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街道(镇)两新工委全面参与的组织网络。区、街道(镇)两级新社会组织党建评估小组由新社会组织的相关受益、监督、指导对象组成,对新社会组织的党组织建设、运作情况、成效体现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新社会组织党建评估小组由以下四类构成:区区、街道(镇)两新工委代表、辖区党员代表、群众代表、新社会组织负责人、“两新”党建指导员、社区工作者代表、街道干部。
2、优化运作过程——突出四大亮点。新社会组织党建综合量化评估运作呈现四大亮点:一是评估流程规范化。由区新社会组织党建服务中心制定评估考核细则,按照如下流程开展评估: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自我评估→街道(镇)新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将符合评估条件的列入评估范围→街道(镇)新社会组织党建评估小组对列入评估范围的新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考察,并报送初评结果→区新社会组织党建服务中心对初评结果进行审核,提出复评意见→街道(镇)“两新”工委定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同时报区委两新工委备案。二是评估项目数量化。新社会组织党建评估项目共有11项,总分为100分,分组织架构、组织带头人、基础设施、内部制度、活动记录、活动数量、活动质量、社会管理、社会进步、社会服务、群众反映等项目,分别权衡分值,进行量化评估。三是评估标准严格化。评估标准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组织建设健全,有组织架构、基础设施、内部制度和较完善的成员管理机制;二是运作良好,活动记录完善,活动质量数量较高,能以DV等多种载体形式记录在评估中将予以优先考虑;三是活动有成效,能参与到社会管理(如经济、拆迁、民生、社区平安)及服务群众中,能促进各项社会事业的进步,并具一定影响力;四是党组织作用发挥明显,党组织能制定并实施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党员能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四是结果运用科学化。根据各个新社会组织的得分情况和评级情况,评选出一批“先锋社会组织”,对一批先进社会组织和优秀社会组织带头人进行表彰,由区、街道(镇)划拨资金进行奖励,并对其承办活动或参加上级部门评奖时予以优先考虑。同时实行各社区的新社会组织党建考评结果与“社区目标考核工作挂钩、与社区‘领头雁’评选挂钩”的“双挂钩”制度。
3、完善评估机制——推进“四化”建设。新社会组织党建综合量化评估的最终目标主要是实现新社会组织党建的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主题化推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要建立四个化的机制:一是“正常化”,即建立健全新社会组织党建正常运作机制,制定出台年度活动开展方案,并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进行全面保障,确保各新社会组织党建活动长效开展;二是“规范化”,即对组织机构建设、登记程序、人员管理、活动开展等各个方面进行规范,加强对新社会组织的监管,确保新社会组织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规范化运作;三是“制度化”,即建立健全“以奖代补制”、“服务外包”、工作例会制、社会组织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推动新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长效运作;四是“主题化”,即在新社会组织中开展“双主题”(中心主题和社会服务主题)活动,以中心主题活动为纽带,引导新社会组织及其党组织力所能及地开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活动。
三、创新点阐述
建立新社会组织党建综合量化评估体系,依托专门评估小组,按照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规范评估流程,量化评估项目,严格评估标准,强化结果运用,评选一批“先锋社会组织”,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新社会组织及其党组织的凝聚力,调动新社会组织参与基层建设的积极性,为基层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巨大的“正能量”。
一是通过评估激励,促进需求有序表达。通过规范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把不同群体的利益表达和政治意愿纳入到一定的组织系统中,实现不同利益需求的有序表达。
二是通过严格标准,规范新社会组织党建。通过明确新社会组织党建各项流程,加强评估引导,增强了与党员群众的广泛联系,便于准确及时地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
三是通过完善机制,促进和谐社区建设。通过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主题化推进,打破了以往单元楼房居民封闭孤立、形同陌路、互不来往的生活格局,同时通过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引领,有效拉近邻里距离,促进社区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