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5日讯 看到路边停放的车没锁好,来自贵州的何某顺手拿走车里的一只手机,没料到手计的估价高达47475元。因涉嫌盗窃罪,何某昨日被杭州西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表示,何某涉嫌盗窃而且数额巨大,他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5岁的何某来自贵州盘县,初中学历,曾因三次盗窃被拘留过。
9月13日凌晨,何某一个人在路上逛,寻找目标。当他路过杭州紫名巷时,看见路边一辆奔驰车的副驾驶门有一条缝,好像是没有锁上。他就过去拉车门,车门还真被他拉开了,但汽车的报警响了。何某怕被人发现就打算离开,这个时候他看见了驾驶室中间放茶杯的位置放了一部手机,就顺手拿走了手机,跑了。
当天上午10点多,何某来到一个收旧手机的摊位,想把它卖掉。跟摊位老板说,自己有个值钱的手机想卖掉,就怕老板不识货。老板说看看不要紧的,老板也认识这款手机,但他留了个心眼,就怕手机来路不正,就和他说,手机价格可以谈的,问他为什么要卖。何某说是朋友让他卖的,老板就借口离开了一会,实际上报警了,然后拖住了何某,直到民警将其抓获。
经审讯,何某对其盗窃手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失主9月12日20点30分左右,将车停放路边,由于疏忽,没关好车门,结果手机被盗。这只手机是失主在去年6月份以6.8万元港币买的诺基亚VERTU牌奢侈手机,现在网上的售价就达6万8千多元,而何某偷的这只手机虽然购置于2011年6月,目前的估价还高达47475元。
检察官说,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就构成盗窃罪,要判处刑罚,浙江的起罪点为2000元;而数额巨大的,则要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浙江的数额巨大的标准是2万元。所以,何某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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