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7日讯 昨天上午,温州鹿城法院一名法官,拖着一个26寸的深灰色行李箱,走进了该院第九审判庭。
这个行李箱里,装满了案卷卷宗,足有48册。上面记录的,是一个长期盘踞温州七都的涉黑团伙,这些年涉嫌犯下的诸多罪行。
来自鹿城检察院的公诉人,花了一个小时,才读完了长达28页的起诉书。
该案也是自2006年中央部署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近年来温州最具典型意义的涉黑案件,预计要审理5天。
涉黑组织几乎垄断了当地基建项目
上午9点半,庭审开始。25名被告人被统统带上法庭,站成两排,挤满了法庭中央。
他们当中,包括主犯吴某在内的22人,都是鹿城七都街道人,大多数人犯有前科。年龄最大的60岁,最小的25岁。
吴某,41岁,“白眼良云”的绰号在七都几乎无人不知。
他曾因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破坏监管秩序罪等,被判处有期徒刑多年,2007年10月,才被释放。
出狱后,吴某盯上了地方上的基建工程,甚至有了垄断七都街道内所有基建项目的念头。之后,一个“以黑护商、以商养黑”的涉黑团伙,也渐趋生成。
检方指控,2008年始,吴某拉拢七都当地的张某、陈某和郑某,合伙承接了七都街道的基础工程建设项目。之后,他又拉拢林某加入。
2009年下半年,为了获得更多经济利益,吴某等人开始拉拢和控制七都街道6个村的刑满释放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以暴力、胁迫和串通投标等违法犯罪手段,几乎垄断了七都街道所有基建项目。
2010年1月,这个黑社会性质组织,注册成立了温州海都公司,打算以合法外衣当掩护,对外承接项目,形成“以黑护商,以商养黑”模式。
为了能够垄断当地工程建设,吴某还以送“干股”等形式,行贿了七都街道一批基层工作人员(详见文后案件链接)。
内部分工明确还搞“赏罚分明”
这个涉黑组织,层级和职责分工很明确。
吴某是首要分子,作为海都公司的法人代表和董事长,对整个组织运行等,起着决策和指挥作用。“他有着绝对的权威,也是实际控制和支配组织财产的人。”一名办案人员介绍。
该组织成员张某等人,属于“管理人员”,负责该组织的日常协调和管理。
他们内部还设有严格的纪律,搞起“赏罚分明”:组织头目对违反规定的成员,可以随意打骂;为组织利益出力的成员,给予奖励。另外,成员为组织利益违法犯罪,造成纠纷及损失,都由海都公司负责赔偿。
吴某还要求,组织成员不得带七都街道以外的人承接工程,也不得私接工程。
公司成立后,吴某怀疑成员翁某,私下与人承接项目,便当着众人的面殴打了翁某,以示惩戒。
去年,在得知骨干成员陈某与他人发生纠纷后,吴某带人出面持械斗殴。事后,又由组织拿出10万元,分给参与的斗殴人员。
斗殴一事被警方查获,当陈某表示愿意一人承担全部责任时,吴某承诺无息借款120万元给陈某还债,同时保留陈某的股份分红,服刑期间“工资”照常发放。
称霸一方甚至把枪放到了派出所门口
检方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抽逃出资罪等10项罪名,对吴某提起了诉讼。该组织中的二把手张某和陈某,也分别涉及10多宗罪名。
实际上,在七都,对吴某为首的这个涉黑组织,可谓横行乡里,称霸一方,老百姓是敢怒不敢言。
他们涉嫌多次进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开设赌场、“嗨场”(指专供吸毒使用的场地),无恶不作。还非法持有枪支,购买刀具和钢管等,准备用于违法犯罪。
2010年底,吴某邀请时任鹿城七都派出所所长的滕某,去参加海都公司的分岁酒,遭到了拒绝。
事后,吴某恼羞成怒,指使陈某将一把手枪,送到七都派出所门口,扬言要持枪去找派出所所长。
去年1月,为帮助和组织成员林某关系较好的唐某竞选村长,吴某甚至纠集了10多人,前往选举现场公开“助威”。
由于这起涉黑案件,涉案人员多,罪名多,涉案金额高达3000多万等因素,为了高效审理,早在10多天前,鹿城法院就特地组织召开了庭前会议,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等,对管辖回避、出庭证人名单和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程序性问题,提前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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