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9日讯 商场里动辄上万的大牌,有些街边小店,挂同样的牌子只要几百元,其实买家卖家都清楚,这些都是假冒的,或者叫“高仿”。杭州香积寺路的一家服装店,因为卖“高仿”,店主和3个年轻的女店员全部被判了刑,罪名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服装店门面不大,云集的可都是“大牌”。“PRADA”、“HERMES”、 “GUCCI”,还有平民时尚大牌ZARA等,衣服包包都有卖。
去年8月,有人举报,工商和公安就一并到了这家店。老板倒也老实,承认卖的都是高仿,广州拿的货。一般定价就是成本价上浮45%,做成标签价。再告诉店员,顾客还价,最多只能标签价再打个7折。服装店的生意一直不错。每天的营业额都有好几千。
店员都是20岁上下的姑娘,她们也交代:晓得是假的呀,我们也到专柜去看过,专柜一件衣服都卖好几千元的,我们这里才几百元,怎么可能是真的呢。
前几天,下城区法院在审理时,此案证据很确凿。既有店主的交代,还有鉴定书和证人证言。鉴定书都是这些奢侈品牌的代理或者销售公司出具的,证明统统是“假货”。当初是民警拿着查获的衣物,一一去鉴别的。
专柜营业员的证言,使得这些“高仿”变得“有意思”,有的是几年前的款,但是面料和做工都一塌糊涂。有的干脆没有这样的款,不知道哪里生产的衣服,随便贴上个大牌。而奢侈品牌代理公司也坚称,除了专卖店和专柜,我们绝对不可能放在路边店销售。
法院的判决是,店主被判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五万;店长被判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一万;其他两个店员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九个月,罚金一万。
近年以来,卖假货被判刑的情况似乎多起来,不光是路边店,还有网店。这个罪名的购罪标准是,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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