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2日讯 近日,台州天台的周女士来到本报热线部反映称,她是天台黄龙水库的移民,因为移民安置房的买卖合同问题和别人产生纠纷,案件在法院审理时,有一天家里闯进来一大批人四处打砸。
房屋遭一伙人打砸
12月6日,记者来到天台,周女士被打砸的房屋位于天台赤城街道罗园北路。
“房子现在都已经修好了,因为还要住人。”周女士说,虽然修好了,门窗边还是能看出一些损坏痕迹。
根据周女士回忆,11月2日下午,有20多人分别乘坐五六辆车到她家,当时家里只有父母在场,那伙人下车后,有两人将她父母架出房屋,另有七八个人进屋打砸,其余的人就在外面守着。
“报警后,警察来了,但是警察将他们放走了。”周女士说,警察到时,那伙人都还在,不知道为什么,当时警察没有抓人,反而任由他们离开。
房屋存在买卖合同纠纷
据了解,周女士的房子是黄龙水库移民安置房。
2004年,天台一位陈先生和周女士的父母签了一份《直截卖契》,约定支付27万元(其中25万元为购房款,2万元为押金),买下他们的房子。卖契上标明,首期付13万元,其余房款将在2004年7月14日前付清,另5000元在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办理好,交买方时付清。双方没有约定具体的付款日期。
“这份卖契我不认同。”按照周女士的说法,她父母不识字,当时签卖契时不知道是卖房子,以为是房屋抵押贷款,对方骗她父母签的字。
卖契上虽也有周女士的签名,但周女士否认是自己签署。“有人冒签。”
因为卖契问题,去年4月,陈先生将周女士一家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履行卖契约定,办理土地、房屋登记手续和买卖过户手续。
经过调查,法院认为,直截卖契效力确定,并确定陈先生已支付25万元购房款,另外确认陈先生建造了讼争房屋二层以上部分。但2008年5月,周女士一家以房屋抵押方式向第三人贷了款。
今年6月28日,天台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讼争房屋抵押向第三人贷款30万元,贷款期至2028年5月29日,办理了抵押登记,并办理了他项权证,现抵押权尚未消灭,房屋无法过户,故驳回了陈先生的诉讼请求。
警方称,无法确定房屋所有权,正在继续调查
今年8月份,周女士不服判决中关于直截卖契效力的问题,也否认收到购房款,向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11月底,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维持原判。
在此之前,11月2日,周女士家遭到打砸,打砸的范围是二层以上部分。
对此,天台县城东派出所表示,确实存在打砸,因为无法确定被打砸房屋的所有权问题,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
“二层以上部分不是对方建造,是我家自己造的。”对于法院关于二层以上部分的判决,周女士也不认同。她认为,现在房屋产权还是自己的,当时正在法院审理阶段,打砸是刑事案件,必须严惩。
“这事很复杂。”天台城东派出所民警表示很无奈,房屋所有者未能确定,实在不好下定论,如果二层以上部分是打砸者的,那自己砸自己家谁也管不着,最多涉及道德问题。
“房子现在还是我的。”周女士表示,她将继续向各级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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