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1日讯 昨天,原温州市现代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公司)董事长杨胜华贪腐案终于尘埃落定。省高院二审维持一审判决,杨胜华因贪污罪、挪用资金罪被判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
受省高院委托,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杨胜华宣读了终审裁定结果。
杨胜华不服一审判决曾上诉
杨胜华,50岁,鹿城区人,曾担任温州城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温州市现代市政基础设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公司)执行董事。
他为公众注目,有两个原因:一是他曾给外逃女贪官杨秀珠当过司机;二是他的前妻胡洁,如今是艺人周立波的妻子。
杨胜华给杨秀珠当司机,主要是在她担任温州市规划局局长期间。杨秀珠贪污案曝光后,2003年,杨胜华外逃出国,一逃就是8年;2011年6月,他又突然回国自首。
“我选择回国投案,就是为了了结这一切,愿意接受法院审判。”杨胜华曾这样说。
去年7月21日被依法逮捕。今年6月28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杨胜华有期徒刑16年,并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
杨胜华不服,随后提起上诉。
省高院终审维持16年刑期
法院审理查明,杨胜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化公为私”,贪污上述两家公司资产共计2700多万元。
而挪用资金这块,则主要是为了给前妻的公司增资等。
法院称,2000年11月至2003年4月期间,杨胜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由个人决定,挪用现代城建公司的资金3666万,归本人使用或出借。
具体情况是:2000年11月17日,杨胜华将现代城建公司的2666万元资金,借给温州市洁旺餐具制造有限公司的股东胡洁等人,用于对这家公司的增资。
这笔钱于同年11月20日收回,并收取了1.6万多元利息。
2003年4月8日,杨胜华又将现代城建公司的1000万元资金,经胡洁创办的温州市洁瓴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账户流转,用于他本人在现代市政公司的增资,4月28日收回。
法院认为,杨胜华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和挪用资金罪,应予数罪并罚。不过,鉴于杨胜华案发后,滞留境外期间自动归国投案,并如实供认主要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贪污所得尚未转移,有较好认罪和悔罪表现,予以从轻处罚。
省高院审理认为,原判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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