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6日讯 上虞一名来自贵州的男子,因交通违法被处行政拘留3天,但年仅7岁、与他相依为命的女儿谁来照顾?出乎他的意料,当地交警有的当起的“临时爸爸”,更有一名交警说服女友,客串了一下“临时妈妈”。
“我在许多城市打过工,这是第一次亲身体验到城市的温暖!”25日上午,现年40岁的王小泉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自己一方面对警方表示感激,一方面越发觉得自己很羞愧,今后再也不做违法的事了。
12月18日中午,上虞市交警大队三角站中队在巡逻中,将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的王小泉“逮”了个正着。很快,交警开出处罚决定书:行政拘留3天。
看着行政处罚决定书,王小泉突然嚎啕大哭起来。在交警的追问下,他才说出了原委。原来,王小泉的女儿2岁时就只有父女两人相依为命。他带着年幼的女儿,四处打工为生。如今女儿刚满7岁,在上虞市崧厦镇一小学读一年级。“我要进去3天,我女儿咋办啊?能不能不拘留?”王小泉泪流满面:“平时我出去,都委托老乡临时照看一下。这次女儿长时间看不到我,不知会发生啥事!”
根据王小泉提供的电话号码,交警很快拨通了他老乡的电话。令交警失望的是,这位老乡听说要照顾王小泉女儿3天,说啥也不愿帮这个忙。
怎么办?“法律法规必须严格执行,你女儿的生活起居我们包了。”上虞市交警大队三角站中队相关负责人给王小泉吃下了“定心丸”。
当天傍晚,交警沈某和同事驱车来到王小泉在上虞市崧厦镇的出租房,把王小泉的女儿接到了交警中队,并哄她说:“你爸爸要给公安局做点事,这几天就由我们来照顾你。”
为了方便照顾她,沈某想到了自己的女友小魏,要求她客串一下“临时妈妈”。小魏一听事情原委,一口答应下来。心细的小魏看着王小泉女儿的衣服破破烂烂,一条裤子还露出了小腿。立即带着她来到街头,购买了保暖内衣和外套,接着带她去吃了晚饭,小女孩吃得狼吞虎咽,直说“好吃!”
当天晚上,小魏把小女孩带回自己家里,给她洗澡换衣后安顿睡觉。第二天一大早,吃好早饭的小女孩该去上学了,交警驾着私家车早已等在了楼下……
3天很快过去了,王小泉从拘留所出来,见到女儿一身新衣服,脸色也比以前红润多了,面对异乡的这份温情,他再次热泪盈眶……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