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察局:元旦春节期间 严格执行“六个严禁”
2012年12月28日 15:29:46
浙江在线12月28日讯 为贯彻落实省委12月26日关于元旦、春节期间改进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27日,市纪委、监察局下发《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的通知》,对加强我市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作出全面部署。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八项规定”“六个严禁”的贯彻落实,把加强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聚人民群众、推动事业发展。
据了解,省委明确的“六个严禁”是: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严禁超标准接待;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工委)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部署本地区、本部门元旦、春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工作落实、责任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廉洁自律工作,在带头廉洁自律、改进作风的同时,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督促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严格遵守规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严明纪律要求,对违规违纪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性质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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