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31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陈云龙检察长所作的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五年来,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八八战略”,按照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以全力推进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和过硬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提升“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办案质量为总抓手,以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刑事、民事诉讼法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