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推荐对象简要事迹
1.诸暨市公安局枫桥派出所。他们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先锋旗帜。“枫桥经验”始于枫桥,源自公安。自毛泽东同志批示推广“枫桥经验”55年来,枫桥派出所一直以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为己任,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新挑战新要求,与“枫桥经验”同创新同发展,成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排头兵。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枫桥派出所紧扣新时代脉搏,顺应社会治理新趋势,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与当地干部群众一起,发展创立了“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了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枫桥警务模式,实现了警务理念新转变、警务手段新突破、警务方式新拓展、警务能力新提升,创造了“百姓和顺、乡村和美、社会和谐”的新景象,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曾获国务院授予“人民满意的派出所”“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两次被公安部记集体一等功等荣誉。
2.衢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衢州市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他们是“最多跑一次”改革基层实践的先行者。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要求,探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成为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的主样板。先后承担了两大国家级试点、三大省级试点任务,“多审合一”“测验合一”改革做法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批示肯定,在审批服务便民化、政府数字化转型、营商环境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为全省乃至全国“放管服”改革贡献了衢州方案、衢州样板。2018年11月,《衢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 打造“最多跑一次”示范市》作为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被国务院办公厅发文通报表扬。曾获“浙江省五一劳动奖状”“2018年度中国十佳营商环境示范城市”“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浙江省劳动模范集体”等荣誉。
3.中共义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他们是推动县域改革发展的优秀集体代表。围绕义乌改革发展的中心和大局,统筹推进20余项国家级改革,推动义乌改革发展走在全省全国前列。自2011年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获批以来,率先探索创新的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先后两次被写入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在全国13个城市推广。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造全国首个“无证明城市”,每年群众少跑近500万人次。助推“一带一路”建设,“义新欧”中欧班列被誉为“亚欧大陆互联互通的重要桥梁和‘一带一路’建设早期成果”。助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率先探索的宅基地“三权分置”、集地券、农房办证、宅基地跨村安置等改革,让35万余名农村居民受益。曾获全省“放管服”暨“最多跑一次”改革先进集体、浙江省“互联网+政务服务”评估在县(市、区)中排名第一等荣誉。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