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朱恒毅 记者 魏志阳 摄
记者:我们都知道,法治政府建设是整个法治建设的重中之重,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您作为资深的法治工作者,能否和我们分享一下,我省人大监督推动政府法治建设的一些经验做法?
朱恒毅: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主体工程,衡量一个地方的法治化水平,最关键的也是看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2021年,省人大常委会开创性地对法治政府专项监督工作进行了扩面、提质、增效,主要体现在四个首次:首次面对面“听取+审议”报告,而过去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都是书面形式的;首次要求省人大任命的政府组成部门“一把手”提交个人依法履职报告;首次对过去五年法治政府建设纲要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首次要求省法院、省检察院同步提交有关行政审判、行政检察的报告。
这一套组合拳下来,监督触角就延伸到了具体的部门、具体的执法领域,使人大监督政府法治建设有了更加明确的指向和抓手。值得一提的是,我们还用数字化手段,创新打造了一个多跨协同的法治政府监督系统,使复杂集成的专项监督变成了可看、可评、可执行的应用场景,大力推进传统监督方式的变革重塑。
浙江的这些创新举措,抓住了党委有部署、政府有需求、群众有期待的共性问题,破解了长期以来人大监督大而全、针对性不强的突出短板,为地方人大依法履职找到了新的突破口。主要有四方面成效:一、提升了“关键少数”的思想自觉,倒逼“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二、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奠定了基础。三是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让法治政府建设成果看得见、摸得着。比如说,我们对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进行了专题调研,推动公安机关严格执法,大大降低了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去年一年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减少200余人。四是创新了人大的监督方式,实现了法治政府“一件事”动态监督、定向监督、精准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