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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农村法治建设工作座谈会在杭州召开 夏宝龙作出批示袁家军讲话
2016年12月09日 16:41:34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余勤

  全省农村法治建设工作座谈会在杭州召开

  努力打造农村法治建设“升级版”

  夏宝龙作出批示 袁家军讲话

  浙江在线杭州12月9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余勤)全省农村法治建设工作座谈会9日在杭州召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宝龙作出批示,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袁家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夏宝龙在批示中希望各地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新要求,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运用法治浙江建设十年来的好做法好经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推动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当前特别是要把“五水共治”“三改一拆”作为农村法治建设的大平台,使农村法治建设的抓手更实更具体,着力补齐农村法治建设的短板,攻克农村法治建设的难点,不断提升我省农村法治建设水平,努力推动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迈上新台阶。

  袁家军指出,农村法治建设是法治浙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农村工作与法治建设的结合点。各地各部门要把握好农村法治建设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打好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中的新方位新使命,聚焦“补短板、攻难题、上水平”,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标杆省份的生动实践中,努力打造农村法治建设“升级版”,树立农村法治建设新标杆。

  袁家军强调,要紧紧抓住村党组织这个“基层堡垒”和村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健全常态化学法机制,让法治理念、法律知识转化为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提高村干部的依法办事能力。要抓住提供更多更好农村公共法律服务这个主要任务,着眼扩大覆盖面、提高针对性,推动城市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延伸到农村。要抓住全面制订修订村规民约这个重要载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充分吸纳村民意见,起到约束社会行为、保障公共利益、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作用。要抓住依法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这个关键环节,建立权力清单,强化村务监督,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抓住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这个治理方式,实现良法善治。要抓住普法教育这个重要手段,创新宣传教育方法,形成农村“大普法”工作格局。各级各部门要把农村法治建设纳入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进一步推动资源力量下沉,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打造农村法治工作的靓丽风景。

  会上,嘉兴市、诸暨市、龙游县、宁海县岔路镇、鹿城区南汇街道有关负责人作交流发言。

标签: 法治建设;法治浙江 责任编辑: 胡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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