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工程学院两年前认定50种教学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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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8月26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在线消息
老师上课接手机也是教学事故。最近,武汉科技大学限制了48种教学“自由”。昨天,记者从浙江工程学院教务处了解到,他们早在两年前就作出了类似的教学事故认定办法,今年10月又对办法进行了修订,对教师上课接听手机;上课迟到、早退;甚至对教师上课着装也作出了相关规定。
记者从《浙江工程学院事故认定办法》上看到有50来种行为被认定为教学事故,其中教师上课时使用通讯工具联系与本次教学无关的事项;上课无故迟到5分钟以上或提前下课10分钟以上;教学活动时间让学生空等10分钟以上;教师阅卷严重不公、作弊等等都被认定为二级教学事故。而故意出具与事实相违背的成绩证明及各类证书证明,造成不良后果、未经院(部)及教务处同意,擅自调停课等都被界定为一级教学事故。对发生事故者将分别给予调离教学岗位或教学管理部门、缓评职称或延长职称待评时间、全校通报、批评教育等。
浙江工程学院教务处处长居毅教授告诉记者,一个教师的上课水平和行为规范是保证教学质量至关重要的因素。许多新教师对规范都不是很了解,当时许多高校教师都认为上课打手机没什么大不了的,学校前段时间就有位外聘教师没有经过正式的请假手续而不来上课被解聘。当时学校出台教学事故认定办法时,许多老师都认为太严格,可两年时间下来,学校整体教学规范有了很大的变化,这对保证教学质量起了很重要的作用。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记者 任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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