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消息
一个只有高中文化程度的年轻人,一手导演了一场闹剧。近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邹政的上诉请求,维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至此,这起由杭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侦办的诈骗大案划上了一个句号。
专吃“窝边草”的骗子
朋友对邹政的评价,认为他是一个“路道粗”的人。邹政编织这张关系网,就是为了完成自己的“事业”。邹政的第一个目标对准了看着他长大的姚氏一家。1999年12月,邹政给自己找了个某银行凯旋支行一家分理处主任助理的头衔,找姚女士商量,让她把单位的106万元公款转存到邹政指定的银行。随后,邹政私自配了借记卡。就凭这张卡,邹政可以随时取出存折上的钱。2000年1月和3月,邹政用同样的手法,拿到了同一单位的存有47万元的借记卡。
取出72万元累坏了他
骗到第一笔钱后,邹政的胆量更大了。他将42万元投入石材市场,成了萧山中港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中港公司)的董事长。2001年5月至6月,邹政以中港公司的名义招聘业务员。
从此,中港公司的业务员到处游说,只要储户将钱存入指定的某银行杭州市高新支行,并存满1年,就能获得除了正常银行利息以外的6%的高息。储户自行保管存折,但一年之内不得取出存款,并登记存折号、存款金额、身份证号码。在高利的诱惑下,19人上了当,将82.5万元存入了指定的银行。邹政骗领了所有存折相对应的银行卡后,马上取现72万元。
说来也可笑,ATM机器上一次只能取5000元,要将72万元取走,让邹政忙活了好一阵子,用他的话说:“那几天,除了睡觉,就是到处找自动提款机取钱,累坏了”。
巨骗换来13年徒刑
去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心支行接到举报电话,称中港公司所招收的员工是用来从事非法集资的。
中国人民银行在初步调查的基础上,及时向杭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报了案。经侦支队立即组织民警进行侦查,在6月25日将邹政抓获刑拘。7月26日,经过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对邹政执行逮捕。
今年8月10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邹政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警方分析这一案件,邹政让储户自己去银行存钱,并保管存折。储户相信自己的眼睛,更何况那个存钱的活期存折在自己手里,还设了密码,稀里糊涂掉入了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