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农村合作医疗成为“民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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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06月02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这是一个十分醒目的对比。 2001年的12月26日,在海宁市政府召开的2001年全市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会议上,市领导向来自马桥等5个镇46位符合享受市农村合作医疗大病风险基金补偿标准的农民,共分发补偿金17万余元,其中7位农民各领到最高补偿金1万元。但有7个拥有卫生院建制的镇因不符合大病风险基金补偿条件,致使一批患大病的农民没有享受市政府规定的医药费补偿。 一年后的12月25日,也是在该市召开的2002年度的同样会议上,市领导向来自许村等12个镇157位符合大病风险基金补偿标准的农民,共分发补偿金67万余元,其中领到补偿金1万元的农民达25位。全市12个拥有卫生院建制的镇全部符合了补偿条件,患大病的农民全部享受到了市政府规定的医药费补偿。 为保障农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海宁市政府从2001年1月开始按全市农业人口每人每年2元的标准由市财政列入预算,建立了100万元农村合作医疗大病风险基金,明确享受补偿的具体条件,个人累计报销最高可达1万元。然而遗憾的是,由于大部分镇不符合市政府规定的3个补偿条件,市政府设立的100万元农村合作医疗大病风险基金,在2001年12月26日首次发放时竟有82万余元没有发掉。2002年1月,浙江日报曾以《82万元大病风险基金为何发不掉》为题对此事进行了报道,这在海宁市城乡尤其是没有资格享受补偿金的7个镇的干部和农民中引起了强烈反响。 海宁市有关部门为此替7个镇进行了认真“搭脉”,及时查出了原因。首先是一些镇干部思想上对开展合作医疗工作有畏难情绪,也有的镇干部错误地认为合作医疗单纯是卫生部门的事,因而在工作上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其次是宣传发动不到位,合作医疗缺少引导资金等。 找准原因以后,市委、市政府从办好农村合作医疗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迅速为加快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开出了药方:从2002年开始每年继续从市财政中拨款100万元充实市农村合作医疗大病风险基金。没有达到大病风险基金补偿资格的镇,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纷纷变压力为动力。各镇专门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认真讨论和制定实施方案。许村镇近年农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参保率一直徘徊在30%左右。许村镇和沈士镇合并后,镇党委将发展农村合作医疗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到去年10月底,全镇参加率达到了76.8%。永福村农民顾松柏的妻子和弟弟2002年不幸都患大病,两位病人一次性住院医药费都分别超过了5万元,两家都欠了一大笔债。去年12月25日,当顾松柏领到2万元大病风险基金补偿金后,激动得泪流满面。在许村,像顾松柏一样享受到万元补偿金的农民还有3人。 据最新统计,目前海宁市12个拥有卫生院建制镇及240个行政村,已经全面普及农村合作医疗,全市合作医疗参加率平均达到了79.5%。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市报道组沈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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