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一企业以大学生毕业院校论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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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7月03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同样的公司,同样的工种,同样的本科学历,同样是刚毕业,但两人的收入就是相差500元。新年第一天,在绍兴隆迪纺织公司任职的大学毕业生小周待在宿舍里为自己的待遇纳闷。 小周是天津商学院2002届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与另一位上海外国语大学英语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同时于去年11月间来“隆迪”公司应聘,做外贸工作,实行的是同薪同酬。但该公司于2002年底出台了一项新规定,对新招聘的大学生,2003年元月起采取有差别的工资发放标准:凡是企业认定的“首选大学”毕业生月薪为3000元,“非首选大学”毕业生为2500元。其中,“首选大学”包括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等,“非首选大学”包括宁波大学、天津商学院、绍兴文理学院等。 该公司一位陈姓负责人说,企业员工的薪酬高低,要看员工的“市场价值”。“首选大学”的师资、教学力量、学生本身素质都与别的学校,不一样,“市场价值”当然就高。他认为,这一新举措符合市场规则。 但记者了解到,公司推出这项措施后,已引起了包括企业员工在内的有关人士的质疑。一些来自“非首选大学”的员工认为,他们与“首选大学”的学历学位一样,干的活也不少,能力也差不多,每月少500元,不公平。这样的薪酬规定有歧视“非首选大学”的倾向。绍兴文理学院的一位老师则表示,企业不该用两个标准对待同样学历的毕业生。 但是,绍兴人事部门的有关人士认为,随着大学毕业生就业竞争的激烈化,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对毕业生拉开薪酬档次,属正常现象,这与名牌效应有直接关联。在国外,名牌大学与一般大学的毕业生收入差距确实很大,名牌大学的毕业生综合素质、潜力、学识普遍高于普通大学的毕业生。他们同时指出,这种现象是暂时的,工作时间长了,不公平会因为个人业绩的不同而渐渐消失。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天天商报 王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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