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奉化市几名专门经办女性犯罪的女检察官,向我们展示了部分女性犯罪的案卷材料。我们吃惊地发现,围绕着金钱而导致的各种犯罪是女性犯罪的最高发类型,女人犯罪竟然大多是为了钱。
嫖客的钱让她们眼馋
2000年5月,奉化卖淫女毛平和周香,因贪图嫖客王某的钱财而蓄意杀人,在一次卖淫活动中将其用领带活活勒死。半年后两人被奉化警方缉拿归案。
33岁的毛平家住奉化农村,几年前,她和丈夫离了婚,抛下年幼的孩子,来到了城里。但是既无文化又吃不了苦的她,在城里根本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于是在市区的一家小旅馆里开始了她的卖淫生活。不久,她认识了24岁的卖淫女周香,两人性情相投,很快以姐妹相称。在卖淫的日子里,她们认识了60多岁的嫖客王某。王某是毛平和周香的常客,经常把两人带到其租住的地方进行嫖宿。在接触过程中,毛平觉得王某穿着入时,出手阔绰,一副很有钱的样子,而且又是单身一人,就起了将王某杀害后取其钱财的念头。但是一个人作案似乎有些风险,有一天,毛平向周香说了自己的想法,两人一拍即合,开始精心策划此事。
2000年5月初的一个晚上,两人携安眠药窜到王某家企图将其迷昏后实施作案,因当时周围邻居尚未入睡,两人心中害怕而没有得逞。5月15日,应王某的邀请,毛平一人来到王某家中。乘王某不注意时,她在王某喝的饮料里倒入碾成粉末的安眠药,并劝王某喝下。之后两人发生了性关系,由于药物的作用,王某很快地睡着了,这时毛平用放在床边的领带将其活活勒死,并拿走了王某的项链及戒指。第二天,毛平将她杀害王某一事告诉周香,两人一起把首饰卖给溪口一家打金店,毛平分得赃款1000元,周香分得赃款800元。因为并未参与5月15日的杀人,无知的周香此时尚未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不知出于何种心理,她有时还会向熟悉的人透露毛平杀人一事。后经群众举报,当地警方破获了此案。随着一声清脆的枪响,毛平结束了她罪恶的一生,而周香还将在监狱里度过漫长的人生。
打着尼姑的牌子去骗钱 38岁的谢小兰和28岁的谢小妹,花钱买了化缘证,并贴上自己的照片,打扮成尼姑的模样,结伴流窜于宁波农村一带。她们手里捧着化缘簿,挨家挨户地敲居民家的门。有人开门,就说家乡重修庙宇,她们是出来化缘替人消灾解难的。一些善良的人们纷纷解囊。但是她们并不满足于此。
2002年6月的一天,她们来到奉化一村庄,碰到该村信佛老妇单某,两人借卖菩萨之名进入单某家中。见只有单某一人在家,谢小妹突然对老妇说:“你家中有邪气,将有大难临头。”单某一听非常害怕,连忙问她们有没有解救的办法。谢小妹说:“你拿出一笔钱来,供在佛祖的前面,我们帮你念上一段经文,就没事了。”单某拿出自己平时省吃俭用攒下来的1000余元人民币交给她们。两人行骗后,很快被当地警方抓获归案。近几年来,类似的案件在各地时有发生,多数是利用人们的迷信心理进行作案。希望善良的人们警惕伪善面目下丑陋的灵魂,更不要去相信所谓的无妄之灾。
恋人的话让她意乱迷钱 案发时刚过了22岁生日的江雯,是奉化一工厂的出纳员,平时沉默寡言,工作勤恳。当她挪用单位公款一事案发后,周围的人怎么也不能把这个内向的女孩同罪犯联系到一起。江雯是经人介绍与陈东认识的,陈东外表潇洒,能说会道,对江雯体贴入微,两人很快建立了恋爱关系。相识不久,陈东开始把罪恶的目光投向江雯经管的公款。一天,陈东向江雯借钱,说是做生意资金周转不过来。江雯说自己参加工作不久,手头并无多少积蓄。陈东说:“你手里每天进出这么多现金,暂且挪用一下又有什么关系,等我做生意赚了钱马上还,这样别人也不会知道。”在陈东的指使下,她利用职务便利,采用开具现金支票提取银行存款、动用备用金的方法,在短短三个月的时间里,先后挪用公款合计人民币10万余元。陈东则将这些钱用于个人挥霍及赌博。不久,江雯听说单位要查账,就向陈东提出还钱的要求,这时的陈东开始找种种理由进行拖延,甚至对江雯避而不见。江雯这时才意识到自己被陈某骗了,在父母的劝说下,她向检察机关投案自首。与此同时,陈东亦因指使他人挪用公款被检察机关逮捕。据他交代,他当时接近江雯的目的只是想利用她从事出纳工作的便利捞一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