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新年新气象,2003年的钟声刚刚敲响,宁波市就在国内率先推出教师信用承诺的新举措,令人欣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关键在教师。希望宁波市的全体教师信守承诺,同时也希望全省教师以此为鉴,在新时代塑造教书育人的全新形象,这也是我们不惜篇幅把10项承诺刊登于后的原因。 不搞有偿家教;在工作时间不在校外兼课、经商和利用节假日办各种收费补习班;不歧视、驱赶差生……新年伊始,宁波市5万名中小学教师向社会作出10项信用承诺。据悉,教师进行信用承诺,这在我省乃至全国还是首次。
据介绍,宁波市推出此项活动,旨在强化师德教育,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自觉性,规范教师的言行,引导教师做好学生的诚信表率。据悉,宁波市还将实施教育工作者信用记录制,对照教师个人信用10项承诺行为,每学期对教师的个人信用行为进行制度性评估与检查,建立教育工作者个人信用档案。对严重违反师德规定和信用承诺,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经发现查实,将在全市给予通报批评,公开曝光,5年内取消其评优、评职和晋升工资的资格,所获得的各种荣誉称号也予以取消。同时,宁波市教育局向全社会公布了教师信用举报电话(0574—87183348和0574—87191191),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等可随时拨打。
附:10项信用承诺内容 1.更新观念,创新教育。
2.因材施教,注重学生个性发展,不单纯以考试成绩为学生排队并实施不正当奖惩。
3.严谨笃学,做到一课一备,不得重复使用旧教案,严禁无教案进课堂随心所欲上课,不准不改学生作业或请学生代改作业。
4.热爱学生,严格控制考试次数、作业量,不得用作业惩罚学生,不得歧视、驱赶差生,不得谩骂、侮辱学生人格,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准动辄让家长到校并斥责家长。
5.遵章守纪,严禁上课迟到、早退或拖课。
6.不从事第二职业,在工作时间不得在校外兼课、经商和利用节假日办各种收费补习班,未经学校批准,不参与和介绍学生参与社会力量举办的办学机构的教育教学活动。
7.定期家访,做到每学期家访不少于两次,不得收受学生家长礼品或让学生及家长为个人提供服务。
8.敬业奉献,严禁参与大面积的有偿补课,不搞有偿家教,对学习困难学生进行义务无偿辅导,中层以上干部、党员教师、省特级教师、各级名教师、各级各类优秀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搞有偿家教辅导。
9.廉洁从教,不向学生推销任何商品,不强制学生集体购买复习资料、教辅读物和自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
10.为人师表,不能在教学区或学生面前吸烟、喝酒,不在上课时间佩带传呼机和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