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三年开发社区就业岗位30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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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25月13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社区就业如今已成为我省下岗工人和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一个重要“舞台”。通过社区这个载体,他们中的许多人在家门口实现了再就业。 自2000年起,我省开始在全省范围内积极开发社区就业岗位,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新的就业渠道。3年来,全省各地实际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已近30万个。 为推进社区就业工作,引导和帮助更多的下岗工人、失业人员在社区实现再就业,我省把社区建设和扩大就业有机结合起来,着力拓展社区就业新门路,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发社区就业岗位。以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为方向,鼓励和支持下岗工人、失业人员在社区就业和自谋职业,创办各种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企业等社区就业实体;以个体、私营等多种形式,兴办投资少、适应性强、见效快的社区服务型小企业,从事社区服务。 鼓励发展社区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随之陆续出台,向生活困难的人倾斜。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在规定的年限内免征个人所得税。各级行政部门由此为下岗工人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开启了“绿灯”。工商、城建、卫生等部门除了及时为从事社区服务业的社区就业组织和下岗工人、失业人员办理有关手续外,还规定开业两年内免收行政性费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则免费为下岗工人、失业人员提供从业资格、岗位技能培训,并为他们提供招工、用工信息,开展择业指导。 各级劳动部门还把工作职能向社区延伸,全省各地都着手建立市、区、街道、社区4级就业服务网络。截至目前,杭州市区几乎所有街道(乡镇)和社区都已建立了劳动保障站(室)。 信息化建设开始进入社区就业网络。杭州市目前已建立并开通了市、区、街道、社区4级就业信息计算机网络,市区的劳动力供需双方洽谈由集市型转变为网上交易型,促进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针对社区就业的特点,全省各地普遍加强了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前培训。通过对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就业形势、就业方针、劳动法规、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经过培训,许多下岗失业人员在社区获得新的就业机会后,很快就进入了角色。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应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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