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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从事个体经营 援助费涨一千
www.zjol.com.cn  2003年38月16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从事个体经营援助费涨一千早报讯《就业援助证》是怎样发放的?符合哪些条件才能申领?领了后又会有什么用处?对于这些问题,可能还有很多失业者仍是一知半解。昨天,杭州市就业局就《就业援助证》的发放以及具体政策作了解答。杭州市从去年7月份开始发放《就业援助证》。今年1月份进一步完善了实施意见,重新把援助证分成A、B两类(详见本报1月9日《救助加援助济困更帮困》报道),发放对象不同,享受的优惠政策也不同。而且,持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一次性领取的援助费从2000元涨到3000元;原来服务型企业必须招用持证人员60%才能享受税费减免,如今招用A证人员的话,这个门槛降到了30%。

    ■《就业援助证》与《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的区别

  《失业证》是登记失业人员持有的凭证。《就业援助证》是登记失业人员、下岗职工和一定劳动能力残疾人中符合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条件者持有的凭证,也是企业享受减免税和社会保险补贴、用工补助的凭据。《再就业优惠证》是中央确定的要求各地发放给符合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条件者的凭证。因为杭州市发放的《就业援助证》具有《再就业优惠证》功能,因此不再另发《再就业优惠证》。也就是说,《就业援助证》具有双重功能:首先具有《失业证》的功能,领取《就业援助证》时,申请人的《失业证》或《下岗证》由发证机构收存,《失业证》记载的内容须原原本本地抄录到《就业援助证》上,《就业援助证》替代了原《失业证》的功能;其次具有《再就业优惠证》的功能,持《就业援助证》人员在就业和再就业后,其《就业援助证》失去《失业证》的功能,履行《再就业优惠证》的功能。

    ■《就业援助证》发放时间

  要求在发证时间上,不作统一硬性规定,强调个人自愿申请,劳动保障机构按规定程序受理。但是需要提醒大家的是,由于发证人数是动态的,领证的条件随着时间的推移也是动态变化的,目前申领是符合条件的,但过了一段时间,认定条件发生了变化,就变为不符条件的。例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保险金领完了,就不符合领证条件。

    ■新、老证的处理

  去年7月1日以来发放的《就业援助证》继续有效,个人要求换证的,可到其户籍所在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办理换证手续,换发新证,并收回原证。

    ■持《就业援助证》可享受的再就业扶持政策
    A类———可享受税收扶持政策+杭州市就业援助政策
    1)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可享受税收扶持政策。即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所得税。
    2)持A类证人员被企业吸纳的,企业可享受税收扶持政策。
    a、新办服务型企业当年招用持A类证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鉴证,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不足30%的根据招用人数3年内按国家有关部门确定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
    b、现有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岗位除外)新增岗位当年新招持A类证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鉴证,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按国家有关部门确定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
    c、各类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岗位除外)新增岗位新招用持A类证人员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鉴证的,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可享受3年社会保险补贴。
    3)持A类证人员可享受持B类证人员可享受的有关就业和再就业扶持政策。
    B类———可享受杭州市就业援助政策
    1)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a、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岗位除外)3年内可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所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b、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可创办各种类型的经济实体。自由选择从业范围和从业方式。创办公司制企业,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一次性投入有困难的,允许其在一定期限内分期到位。
    c、可申请3万元以内的小额贷款担保服务,从事微利项目的,由促进就业专项资金酌情贴息。
    d、从事个体经营的,凭本人持有的有效期在1年以上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就业援助证》,可一次性领取3000元的就业援助补助费。
    2)持证人员被企业吸纳的,企业可享受有关扶持政策:
    a、各类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岗位除外)新增岗位新招用B类证中的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鉴证的,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可享受3年社会保险补贴。
    b、持证人员被市、区财政适当补助和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及各类家政、物业公司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非正规劳动组织招用的,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鉴证(非正规组织就业签订非正规组织就业协议),且发550元以上月工资的,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可按每年人均2000元或4000元,给予用工补贴。
    3)持证人员从事社区公益性劳动岗位,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综合保险费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之和计算。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300元。
    4)持证人员从事当地劳动保障机构派送的机关、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勤杂岗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基本养老、医疗保障费之和计算。
    5)可享受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一系列就业服务。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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