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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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01月10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今年初,省水利厅与永康、玉环、龙泉等10个县(市)签订了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责任书,要求通过一年努力,使省重点扶持建设的10个乡镇供水保证率达到95%、自来水普及率达85%以上,饮用水水质达到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这标志着我省“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拉开了序幕。 实施“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是我省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该工程从今年开始建设,力争通过5年时间,使全省偏僻地区农民饮用水困难问题得到根本解决,明显改善1000万农村人口的饮用水条件,水质达到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 据了解,目前我省农村人口自来水普及率统计数为83%,但真正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只有39%左右。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迫切要求喝上清洁卫生的水。 “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将根据各地不同的自然地理、水源条件和经济发展状况,在加强水资源保护,统筹规划、建设供水水源的基础上,促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促成城市供水管网延伸至乡(镇)村,并加大新安江引水等跨区域引水工程的研究和前期工作力度。同时,将利用各种形式引资融资,增加乡镇供水的投资额度;积极寻求政府支持,确定合理的供水水价,实现“以水养水”;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的手段和力度,实行水源建设—制水—供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的一体化管理体制。 目前,我省许多县(市)已成立了供水工程的组织机构,并确定了项目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多方筹措地方配套资金。永康等10个县(市)的供水工程已陆续开工建设。据统计,截至1月底,全省共新建工程59处,日供水能力10万吨。 省有关方面提供的资料表明,我省已为实施“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打下了良好基础。省水利厅有关负责人告诉笔者,今年我省将着重抓好条件相对成熟的县(市)的试点工作,探索不同地区、不同经济发展条件下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有效模式。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记者 王国锋 通讯员 王磊 谢根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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