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新郎告状要退“信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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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05月04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使得不少原定举行婚礼的情侣们纷纷改变计划。一时间婚庆公司生意锐减,而由此也引发了许多的“后遗症”。 昨天,就有一位准新郎来到江干区人民法院,起诉婚庆公司,要求退还预付的“信用金”1750元。 这位准新郎姓程。据他说,4月19日,他与位于艮山西路的某婚庆公司签订了一份“婚庆服务”协议,婚庆时间定为5月17日。协议约定由婚庆公司为他的婚礼提供婚车租赁、现场布置、全程拍摄、司仪等服务,服务费总计为3750元,其中1750元作为“信用金”由他当场支付,2000元在婚庆当天一次性付清。 然而协议签订没几天,杭州就出现了首例非典病人,预定的婚礼没法进行。程先生说,4月29日,他到婚庆公司,想协商解除婚庆服务,但公司经理以没有时间为由推脱,让他过几天在家等电话。他只好回家去等。 几天过去,电话一直没来。5月3日,程先生又主动打电话询问,婚庆公司经理还是找借口拖延,让他在5月10日等公司的电话。对此,程先生恼火得很,就在当天把此事反映到12345。 5月7日上午,程先生又给婚庆公司打电话。这时,婚庆公司的经理告诉他:“此事无法解决!”次日下午,程先生到当地工商所与婚庆公司方面调解,无果而终。 程先生认为,婚礼取消是由于众所周知的客观原因造成的。事情出现后,他一直保持积极态度,提前通知了婚庆公司,避免婚庆公司因为作了准备,而产生不必要的损失。现在婚庆公司坚持不退“信用金”,是没有道理的。 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像程先生的婚庆服务协议取消,拟可归属于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过,最后的处理结果,还得看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具体条款情况。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通讯员 田平 国海 本报记者 朱海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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