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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开地下银行 百万存款无法归还
www.zjol.com.cn  2003年49月05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当自称银行行长的吴苗虎戴上一副锃亮的手铐,被诸暨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逮捕时,他如梦初醒,连称“完了,完了”。他通过开办地下银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余额128多万元。

  吴苗虎办地下银行的念头来源于他本人1992年操办的集资。当时,吴是枫桥合作商店新 枫分店的出纳,店里资金周转困难,经理汤某某想出通过向店内职工、附近的群众集资的办法。由于分店生意不大,所需的资金不用很多,集资款多了,就开始向外借。

  汤某某和吴苗虎由此决定私开银行,以低利进高利出的办法,坐收渔利。两人像银行的营销员一样,走亲访友,一边吸收存款,一边贷款。到了1998年,汤某某得知这样做是违法的,主动停止吸收存款,并陆续归还吸收来的存款。

  然而吴苗虎仍在自己家里一个人开“银行”,以10%至15%的利率在枫桥吸收存款,仿效银行金融机构的做法,做到随存随取。吸收的存款部分留下应付存款户取款,大部分借给镇上的生意人,从中获得利差。

  不久,由于出借资金无法收回,存款债主天天上门要钱,无奈之下,他从2001年8月起外逃躲债,当年11月到诸暨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经查明,自1998年1月至2001年7月,吴苗虎吸收112名居民的存款计128.7多万元,至今还有107多万元无法偿还。


来源: 《都市快报》  作者: 俞祖夫 胡法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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