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建好了,绿化、喷泉也搞好了,但郑副局长却栽了。郑向前,系临安市建设局原副局长。经临安市检察院侦查,他担任人民广场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期间,受贿12万余元。近日,该市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绿化”搞定,全靠“给郑局补身体”
2000年初,郑向某园林公司经理陈某透露了临安人民广场要上绿化、喷泉工程 。
心里清楚得很的陈某,当然要谢谢郑向前的“好意”。当郑从上海治病回临安后,陈某立即揣着2万元钱,去郑家探望,说:“给郑局长补补身体”。郑向前不肯收,陈某便把用信封袋装好的2万元放在桌子上。郑说不要客气,也就没再推让。
2001年6月前后,郑的女儿考取了大学。一天郑向前陪女儿去杭州大厦买东西,给陈某打了电话。陈某的车到杭州大厦后,郑已在那里等了,他上了陈某的车。陈某说你女儿考取大学,大家高兴,没什么好送的,这一万元钱给你女儿买点东西。郑向前说怎么介客气,拿了钱匆匆走了。
经过一番“努力”,2000年10月,陈某的公司终于与该建设局签订了绿化工程合同。
喷泉工程是人民广场另一重要建设项目。郑又是“老套路”,笑纳了杭州某喷泉设备成套公司经理周某的8万元贿赂,帮他接下了喷泉工程。
受贿是为女儿着想
郑向前在交代受贿动机时说,捞点钱也是为女儿着想。郑向前在一次闲谈中和周某提到家中没有电脑,“那怎么行?现代家庭都要电脑的。”周某说。“没办法,经济条件不够啊!”郑向前“无意”地叹息说。没过几天,一台电脑就送到了郑的家中。郑向前心里十分清楚是谁送的,但他装着不知道。
郑向前的女儿考上了大学,去外地读书。“没手机,打个电话都不方便。”郑向前又叹起了“苦经”,听到此话的周某心知肚明。不到一星期,郑的女儿就收到了一款精美的手机。她打电话回家说周叔叔送她手机了。郑平淡地说了一句:“我知道了,你先用着。”
替女儿的未来着想,本来是做父亲的责任,但郑向前却以此为理由大肆受贿,结果女儿不仅没有得到他所希望的“生活得好一点”,却连身边的父亲都失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