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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扶持民营农科机构发展
www.zjol.com.cn  2003年17月18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余姚市日前出台了《关于扶持民营农业科研机构建设的实施办法》,为加快民营农业科研机构发展增添了新动力。

    近年来,余姚市一些农业企业在政府的积极引导下,相继与国内科研院所联合建立了杨梅研究所、榨菜研究所、早熟蜜梨研究所等多个民营农业科研机构。这些科研机构有力地带动了当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了农产品科技含量,增强了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拓宽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空间。

    该市积极鼓励组建形式多样、结合当地农业生产实际的民营农业科研机构。按照新近出台的《实施办法》,余姚民营农业科研机构可享受广泛的扶持政策。经政府考核,新办民营农业科研机构(含农业科技示范场)按照工作业绩,当年可获得1万至5万元的分档奖励;通过农业科技成果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可暂免企业所得税;盈利企业投入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的各项资金比上年增长10%以上的,可再按实际投入资金的50%抵扣应税所得额;引进符合国家发展产业、产品和技术导向的农产品加工、保鲜和储运技术及设备等农业科技创新项目,且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政府将给予一次性重奖;鼓励民营农业科技机构积极开发新产品,凡获宁波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产品称号的,将给予最高5万元的奖励。

    为消除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创办、参与民营农业科研机构的思想顾虑,鼓励他们直接投身到农业科研一线,该市还明确规定,参与创办民营农业科研机构的农技人员,身份和基本待遇均保持不变,创收收入全额归个人所有。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市报道组 叶初江 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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