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服务全新“计时制”收费方式悄然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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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07月19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与一位律师说上半天,起身离开时,对方却开出了单子要你按时支付咨询费,这种在西方电影中才出现的镜头可能很快就会在我市的律师事务所出现。从本月15日开始,依照省物价部门的规定,律师可以用“计时制”方式收取有关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颁发的《关于律师服务收
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今后,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方协商确定,具体可决定实行“计件制”或“计时制”两种不同的收费方式。所谓“计时制”收费,是按律师办理法律事务的计费工作时间和计时收费标准确定。其中纳入收费计时的工作时间包括律师向委托人了解案情、调查取证、查阅案卷、起草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件等以及会见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员、出庭、参与调解和谈判、代办各类手续及办理其他相关的法律事务的时间。
对于“计时制”收费,绍兴市的一些律师反应不一。绍兴市中圣律师事务所的一位黄律师告诉记者,作为律师他欢迎“计时制”,这对于一些标的很小,但却又很复杂的案件尤其合理。因为按照通常的计件制,这类案子往往是忙了几个月才得到数百元钱回报,这显然是不合理的。绍兴市越光律师事务所郑律师则认为,绍兴实行“计时制”条件还不太成熟。郑律师认为,一旦实行“计时制”,市民一进律师办公室,便进入“打表”状态,商业味太浓,这无论对于律师还是市民,都不是非常适应的。
对于律师实行“打表”收费,一些市民表示欢迎。市民刘先生说,去年他打过一个经济官司,找过3家律师所咨询收费标准,有的报价4000元,有的开出近万元的高价,而一名刚获得律师资格证不久的律师开价才2000元。如此高低不一的收费令他很茫然。“明码标价收费,应该说是件好事。”刘先生说。
据了解,目前绍兴市各律师事务所的收费办法都是计件制。其标准是按照1991年出台的相关标准和1997年的协商收费办法各自确定,很不统一,律师界为此一直呼唤出台新的服务收费标准。
来源:
《绍兴晚报》
作者:
金国炳 孙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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