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网友移情表弟 捕鱼汉子怒下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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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22月23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网上相识相恋10个月后共筑爱巢,可同居不到半个月,王某就将其同居网友蔡某残忍杀害。6月20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某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今年27岁的江苏省丰县人王某在浙江象山打工之余,迷恋上了上网聊天。2002年4月,王某在网上与蔡某相识,之后两人越聊越投机,大有相见恨晚的感觉,不久便开始了网恋。2003年春节,蔡某到王某江苏省丰县老家过年后,两人于2003年2月3日一起来到王某打工的象山县石浦镇开始同居。可没过几天,出海捕鱼回来的王某便发现蔡某趁其外出捕鱼的时候与表弟发生了不正当两性关系。之后,王某多次劝阻蔡不听,仍与其表弟继续保持不正当关系。心爱的人这么快就背叛了自己,深感痛心的王某产生了自杀的念头。 2003年2月16日,王某给其表弟写了两份遗书,并写明要蔡某“陪去”(即与其一块死)。2月17日凌晨1时30分左右,蔡某从床上起来准备出去找王某表弟,王某百般阻拦,双方僵持到凌晨4时,蔡某仍坚持要出去,怒不可遏的王某对蔡某狂吼:“你要出去,我就掐死你。”丧失理智的王某用手猛掐蔡的颈部,接着又用被子捂住蔡的口、鼻,致蔡死亡。尔后,王某用菜刀割自己的腕脉自杀未成,又用菜刀割蔡某的腕脉,伪造蔡自杀的假象后逃离现场。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与被害人蔡某非法同居后因不满蔡同时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竟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视被害人对本案的发生有责任等具体情节,尚不属于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罪犯,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
钱江晚报
作者:
通讯员 陈海滨 记者 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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