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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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26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24日起在杭举行第四次会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习近平主持上午的会议。 会议听取了副省长巴音朝鲁所作的关于开展生态省建设情况的报告。开展生态省建设是省委、省政府立足省情,立足未来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报告在介绍生态省建设的意义、目标任务和重点及当前要抓的几项工作后指出,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就生态省建设到11个市和省级有关部门开展了专题调研,这次会议还将就生态省建设作出相关决定,这必将有力地推动生态省建设。省政府将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认真履行职责,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省建设,打造“绿色浙江”。 会议听取了有关负责人关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修改草案和建立公民旁听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杭州市爱国卫生条例》和关于修改《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宁波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的说明以及关于上述报批法规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关于《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关于新选举产生的省十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的说明和关于2003年我省县级以上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总结报告。会议还听取了省高级法院院长张启楣和省检察院检察长朱孝清分别所作的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俞国行、鲁松庭、徐志纯、卢文舸、葛圣平、李志雄、孙优贤和秘书长李步星等出席会议,省政协副主席张蔚文等应邀列席会议。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记者 谢国仪 通讯员 麻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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