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机动车位销售 浙江开发商主动邀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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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58月30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近日,浙江华盛房地产开发公司,正式开始销售其开发楼盘——星洲花园的地下机动车位。这原本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却因开发商不寻常的举动——“主动为所售地下机动车位的使用权协议邀请公证”而变得具有了某种积极的意义。
据了解,目前有关杭州城市地下空间产权管理的规范尚未正式出台,因此不少拥有私家车的业主都有着一旦购买社区地下机动车位却没有产权、而只有使用权的尴尬处境。虽说在日后,业主可以在转让车位的时候与下家签定使用权转让协议,但部分业主仍旧为此担心不已,甚至忧心忡忡。
浙江华盛房产公司星洲花园的业主同样面临着这样的局面,为了在相关的政府规定正式出台之前,给到热情购买星洲花园地下机动车位的业主更多的信心支持与法律保障,华盛房产在正式销售车位伊始,便邀请了浙江省公证处前来公证,并主动分担了相应的费用。
据供职于香港中原地产集团浙江分公司的朱国宏分析,“开发商在完成物业销售、进入交付阶段之后,仍主动提出为业主增加服务内容,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开发商人性化服务意识的抬头。从某种意义上讲,华盛房产已将品牌的树立从单纯的广告宣传层面转入到了实实在在的为业主谋利益的深度。相信诸如此类的‘善举’将日渐其多,而最终的受益者,将是广大的购房者。”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邬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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